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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上暴雨,汽车被淹在水中,或是汽车涉水行驶后熄火抛锚甚至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会理赔吗?下面就让石家庄驾校为大家讲解一下。一、汽车被水淹 全险可以赔吗?车险的“全险”一般是指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险种,往往购买后可以有效预防大多数损失,所以俗称“全险”。“全险”在汽车涉水的部分情况下可以实现理赔。据保险理赔员解释,如果汽车在静止状态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仅更换零件、修理电路等,都属于“全险”中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即便是洪水将车身淹没,造成汽车全损,保险公司也可以按照全损赔偿。而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就不属于保险责任,得不到相应的理赔。如果车主希望获得发动机进水损失的赔偿,就需要购买车损险的附加险——涉水险。涉水险也被称为“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它是车损险的一项附加险,除了汽车其他损失外,可对涉水造成的发动机的损坏进行单独赔付。二、汽车买了涉水险,就都可以进行理赔了吗?由于涉水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如果没有购买车损险是不能单独购买涉水险的。车价越高,涉水险相应的保费也越贵。涉水险是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汽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发动机进水后,由于人为操作导致的发动机报废,车主将得不到涉水险的赔偿金。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保险行业统一标准,将涉水险的绝对免赔额由20%降低到15%,也就是说,在车辆出现涉水故障时,保险公司由之前的赔偿80%上升到赔偿85%的车辆损失金额,剩余的15%需要车主自己自行负担。但如果购买了车损险、涉水险的不计免赔,事故损失可实现全额赔付。此文章由石家庄学车网www.0311xc.net发布,报名学车考驾照,了解石家庄驾校信息!
1、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亮起汽车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这样做能够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2、设立好警示标识后,在移动汽车前,对汽车拍照取证。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3、接下来,我们要详细核对对方证件。要核对的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保险凭证以及年检凭证。4、双方各自打电话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受理本次事故后会反馈一个报案号,此报案号在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时需要用到。5、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车上没有协议书打印件也可用白纸代替。白纸上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事故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6、在事故现场完成快速处理流程后,事故当事人便可以到指定的定损点定损。定损完成后,事故当事人就可以各自归家了。在汽车维修完成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石家庄驾校提醒:要正确对事故车辆拍照取证,这个是最关键的。1.首先拍摄的第一张照片因位于事故现场前方45度位置拍摄(注:两车必须都要进入画面)2.第二张照片位于后方45度位置拍摄(注:两车必须都要在画面)3.第三张照片应位于两车接触位置局部图片,需要清晰反映车损情况4.事故现场90度位置拍摄(注:两车必须都要在画面)此文章由石家庄学车网www.0311xc.net发布,报名学车考驾照,了解石家庄驾校信息!
车辆进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汽车停放在路边或是地下车库,由于积水太深导致汽车进水;二是汽车在行驶时,开进积水路段,导致车内进水、熄火,无法前行。下面石家庄驾校就给大家讲下车子浸水后该怎样做?第一:电话报案汽车被浸泡在水里,车主必须马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第二:现场拍照如果保险公司无法及时到达现场,车主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请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和车辆受损情况,以便定损员进行定损。第三:救援保险公司与4S店都有拖车救援服务,但遇上恶劣天气,拖车也很紧张,这种情况下车主可自行联系救援公司进行拖车救援,涉及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有一点是涉及到理赔问题,就是车子泡水以后,会由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汽车投保的险种以及实际损毁程度进行定损理赔。一般已经淹至车顶的汽车损失比较大,建议做全损处理。如果修车厂的修理价格达到实际车辆价值的80%就会被定为全损的汽车,保险公司将按实际价值赔付,汽车将由保险公司回收处理。此文章由石家庄学车网www.0311xc.net发布,报名学车考驾照,了解石家庄驾校信息!
没责任保险公司不赔 主力资金流入个股(12/23)某些股割肉出逃肯定后悔突发暴涨很可能不期而至股民福音:套牢股票有救了!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机构只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条“无责不赔”条目在保险合同中司空见惯。 然而,昆明市民张德坤勇于向这条保险潜规则挑战。 去年2月5日,张德坤在神州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为自己的斯巴鲁“森林人”小型越野客车投保,购买了“神行车保系列产物”的车辆损失险、车损险不计免赔、玻璃单独破损险等基本险和附带加上险。今年1月24日,张德坤和家人驱车去呈贡,路上一辆马自达轿车违规调头,与他的车相撞。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确定地认为书》确定张德坤的车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德坤花了6万余元修车费,之后向保险机构报案并申请理赔。可保险机构称,根据双方签署的保险合同第十五条“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保险人按30%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划定,保险机构只赔偿损失的30%,剩下70%由张德坤向事故相对方追偿。 “我的车买了全险,每年要交6000多元的保费,可出事后,保险机构以‘无责不赔’为由,将‘追偿’义务转嫁给被保险人。”张德坤认为保险机构制定的是霸王条目,为此他将神州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 经过两审,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按责赔付”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据此,判决保险机构全额赔付张德坤损失60347元。 和张德坤经历相同,昆明的蔡先生在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盘龙营销部花了4000多元,为自己新购置的本田车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等多项保险。 2009年7月19日凌晨3点,蔡先生驾车在北京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时和一辆哈飞轿车来了个“亲密接触”,事后交警认定此次事故“哈飞”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蔡先生找到保险公司,对方以“无责不赔”拒绝赔偿。眼看索赔无望,而车辆急需修理,蔡先生不得已把车开到了修理厂,前后花了6万多元。 为这个“霸王条款”,蔡先生郁闷了一年多,看见云南省首例车主状告保险公司“无责免赔”案件一、二审车主都胜诉,他又充满信心,不久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蔡先生两审胜诉,保险机构赔付蔡先生损失60347元。 没牌照保险公司也不赔 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拿到保单就生效,但盗抢险为何要拿到正式牌照才生效?新车被盗,保险公司以没上牌照为由拒赔,这个理由充分吗?为这,市民李先生和保险公司“扛上了”。 去年12月15日,市民李先生为自己的“起亚”牌多用途新车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等。不幸的是,今年1月4日,他将车停在呈贡小王家营某地,等办完事回来,车子不翼而飞。 事发后,李先生及时报案,并通知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东站营业部。但保险公司采取回避的态度。他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却说,车辆还没有办理正式号牌,盗抢险没有生效,拒绝赔偿。 为什么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拿到保单就生效,盗抢险却要拿到正式牌照才生效?李先生一怒之下诉诸法律,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盗抢险,赔偿其损失174800元,赔偿律师代理费10000元,并承担此案的诉讼费。 “根据《保险法》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该条款无效。”法院据此认为,无号牌不赔的条款无效。今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由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的购置价格174800元进行全额赔付。 同样,因为牌照原因无法得到赔偿的还有市民龚先生。去年3月14日龚先生新买了一辆车,办了临时号牌,还购买了保险。不想在领正式车辆牌照之前,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该车是临时牌照且过期”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虽在保险单尾部就“免责条款”做了提示,但不能举证证实公司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龚先生明确说明了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龚先生25万元。 车险行业的诚信亟待建立 昆明首例“无责不赔”案,首例“不牌不赔”案都是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所代理,据了解,张宏雷律师代理了国内多起保险重大案件,2005年“董宏思重大疾病险案”,2008年“存款变保单案”,2009年“携程航意险假保单案”都是他代理的,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多个全国性、持续多年的保险霸王条款被废止,使全国消费者受益,也促进了中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 “保险公司卖保险,卖的是一个保证承诺,消费者买保险,买的也是一个保证承诺。通俗地讲就是当消费者遇到风险时,保险公司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兑现当初的承诺。这才是保险公司这种商业行为存在的一个合理性基础。”张宏雷说,保险公司追求商业价值的欲望,不能违背社会的伦理道德,社会的公平正义,更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要求。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问题超越了损害消费者利益这条红线,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甚至在追逐不正当利益的过程中已经伤害了保险行业自身的利益。 张宏雷说,因代理大量保险案件,他一度被保险业不少人误解为“以保险为敌”,但作为保险法专业律师,他一定会用法律武器来否定和挑战那些极不诚信、唯利是图的保险个案和陷阱条款。面对诉讼或批评,希望保险业不要讳疾忌医,应正视:依法赔偿是保险公司的义务,违法拒赔必须受到惩罚。“保险公司要诚信经营,同时也呼吁保险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拖赔、惜赔的监管力度。” 车险中“潜伏”着多少霸王条款 “无责不赔”、“无牌不赔”,这些都是车险里的霸王条款,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还对车险的“高保低赔”的潜规则进行曝光,所谓“高保低赔”,就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霸王条款让保险公司“前后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99亿辆,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都是高保低赔的条款。这就意味着,倘若按集装箱运输协会来匡算全国机动车保费的话,那么,一年就要多缴3000亿保费。尽管这个数字有点夸张,但是,消费者被迫接受了这一涉嫌欺诈的霸王条款,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再说强险浮动费率。如果我们不妨浏览一下其中的一些苛刻规定,比如,酒后驾驶行为的费率上调30%;闯红灯一次,费率上调10%;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的,费率上调20%。发生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次以上的,保费也将上调30%。而降低保费的条件,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降低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降低15%;上3个年度未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降低20%等。 一年下来,有违章记录的车辆大概在97%,所以,要想享受优惠的费率,恐怕比登天还难。 还有,车险中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霸王条款。比如,意外撞伤、撞死亲属,不能获得死亡赔偿,就不太合理。尽管驾车撞死亲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在意外情况下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撞伤他人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撞伤自己亲人却不能获赔,这样的规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因此,专业人士建议,保监会有必要对车险费中涉及潜规则以及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尤其要对“霸王条款”,凡是与《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有明显冲突的,果断叫停,这不仅能保障车主的切身利益,也能让车险赔偿体现公平与正义。 五招应对“霸王条款” 专业人士提醒各位保险消费者,购买商业保险,下面五招可以巧妙地规避“保险陷阱”: 第一招: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是否有能力购买这份保险。很多人在挑选保险产品时多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他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代理人只会推荐你最热门的,不会推荐你最适合的。你要做的,是把你的需求告诉他。 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明白了自己的需求之后,还要明白你购买的这份保险是不是能满足你的需求。 第三招:应该如实告知自身情况。代理人有问到的问题,都要如实告之。这点是很多纠纷的根源。 第四招:一定要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保险不能代签名,是保险常识,但有的分红险在签订合同时,有的保险代理人对签名要求不严格,就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但是可以求助专业人士解释专业术语。 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巧用支招,跟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说“不”。
如果投保50万元甚至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则能有效地将责任转移 一出广本雅阁“亲吻”劳斯莱斯的剧情,被起初要价200万元的天价修理费闹得沸沸扬扬。近日记者了解到,这出“天价赔偿案”最终有了结果,经双方协商,劳斯莱斯的修理费确认为35万元,即除了保险公司赔偿的16.2万元外,雅阁车主需再自行支付18.8万元。 这样的赔偿价格虽然比200万元已经下降不少,但是不少网友仍然调侃,“珍惜钱袋,远离豪车。”保险专家解释,雅阁车主最终要自掏腰包也因为其仅投保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投保50万元,甚至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则能有效地将责任转移。 名词解释 “不计免赔险”全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应当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车险用时方恨少 第三者责任险可保5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绝大部分车主一般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都是20万元,但是一旦碰到像劳斯莱斯这样的豪车,20万元的保额或许根本不够赔。 保险专家表示,随着用车环境的复杂化和人身损害赔付标准的改变,“20万元”及更低的三责险保额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用车需求,50万元保额可以成为目前三责险购买的标准。此外,车主在购买三责险后,最好将不计免赔险也一并购买。 平安车险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提供的第三者责任险,主要分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三档。并且车险费率制定与车辆品牌无关,跟车辆座位数有关,也就是无论是宝马、大众还是QQ车,只要座位数一样,相应保额的保险费都是相同的。 记者在微博上看到,很多网友都纷纷感叹,如果当初第三者责任险能够投保50万元就好了,就能省很多事,再算上不计免赔,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现实从来就没有“假如”。 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驾龄有十年左右,而且出险几率很低,所以自己都只买交强险,很少购买商业车险,觉得没必要多花几千块钱买高级别的而且不一定用得上的保险,“谁知道在过年回家的时候就撞上一辆宝马,赔了好几万。”据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介绍,“亲吻劳斯莱斯”事件发生后,许多普通车主的危机感大增,纷纷向保险公司要求提高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或者补买不计免赔险。 提醒:不计免赔并非万能 如果未买不计免赔险,保险赔款通常要打个8折,此次事件当中的雅阁车主朱小姐,就因为当初省了几百元,如今多损失了4万元。 在许多人看来,所谓不计免赔险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均可以获得全额赔偿的保险,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不计免赔险是一个附加条款,如果投保者选择了这一条款,那么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承担他本人应该自行承担的部分风险。 例如,市民陈先生开车出了事故,交警认定他本人要承担20%的责任,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的他可以不承担责任,而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保险专家提醒“不计免赔险”并非车主的“万能法宝”,它的作用需在特定条件下才能生效。 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介绍说,尽管每个公司的保险细则会有差异,但在保险行业内,出现以下五种情况时,“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 第一,车损险当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例如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子被人撞了,而且他又找不到撞车的人,那么不计免赔险不起作用。 第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而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第三,一年当中多次出险的,保险公司第一次出险赔率按100%,之后会依次递减。 第四,如果在保险中规定了车辆的指定驾驶员,而出事时不是合同约定的驾驶员,那么“不计免赔险”也不起作用。 第五,另外的附加险规定的,如自燃、盗抢险的出险时,“不计免赔险”也不起作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主在投保时指定了驾驶人,而发生事故时并不是指定驾驶人在开车,保险公司将增加10%免赔率;同样的,如果车主投保时约定了行驶区域,但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也会增加10%免赔率。 小贴士:车险投保注意事项 首先,应注意选择购买渠道,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代理人要选择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全面地了解各保险公司的特点,再进行选择。 第二,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不要重复投保、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应认真审阅保险单证,明确自己所投险种的理赔范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第三,注意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单无效,所以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及时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约定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是否有错漏,避免出现“无效”保单。 第四,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先了解清楚。保险公司好不好,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与服务信誉是关键。有的保险公司理赔时麻烦多多,是不能及时支付的,甚至能找到很多证明或者数据来避免赔保;还有保险公司声称帮忙把车开到某一个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却被人开出去继续撞,然后申请更多的赔偿。
称新车甲醛超标,崔先生将车商起诉,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近13万元。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崔先生在起诉中称,2010年3月初,他在中林达汽车销售公司购得一部东风雪铁龙汽车。最初,崔先生及家人在乘坐时感觉车内有强烈的刺鼻异味,让人流泪,有时还使人恶心。 于是,崔先生向中林达公司反映了上述情况。 该公司答复称,异味过段时间就会消失。 几个月后,这些情况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加重了。崔先生额头两侧头发不断脱落,并经常出现头晕、头痛、血压偏高等症状。为此,崔先生及家人入院治疗。 2010年7月,经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对该车内的异味进行监测,结果为“车内的甲醛和TVOC严重超标”。 崔先生认为,该车存在严重的环保质量瑕疵, 车内的气味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因协商无果,崔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收回不合格产品,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医疗费、检测费、营养费等共计近13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涉案有毒气体的危害 甲醛的安全值为0.10毫克/立方米,TVOC的正常值为0.60毫克/立方米。经检测,崔先生的车内甲醛浓度高达0.73毫克/立方米,TVOC的浓度高达5.5毫克/立方米。 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严重的可导致白血病、气胸、生殖能力缺失,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 TVOC的中文名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
现场环境: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除外的其他普通路段。 事故模拟:A车在倒车或者溜车过程中,车尾碰撞停在后面或者从后方驶来的B车。 责任认定:警方认定,A车负全责。 责任争议: 争议一,A车在倒车或者不小心溜车时,从后方驶来的B车没有注意A车,没有及时避让。因此,A和B两车都应该负有事故的责任,两车应分别负事故的一半责任。 争议二,A车在倒车前,已经查看了后方情况,发现后方并没有其他车辆。但A车开始倒车时, B车正好从后面开过来,A车没有发现B车而引发事故。因此,A车认为是B车没有注意情况开到A车后面被撞的,B车应该负全责。 舒警官: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因此,事故中的A车未按规定倒车,以致造成事故,A车应负事故全部责任,B车没有责任。 舒警官提醒:驾驶员在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及周围的情况,在倒车时还应控制车速。 (特殊路段、特殊情况以现场交警勘查后认定为准)
元宵佳节,朋友与家人驾车出去游玩,一路上满眼优美山色,大家沉醉于美景之中浑然不顾。忽然,听闻“砰”的一声,只见汽车左前方的后视镜被一旁的小树给刮掉了。 因为想到了在投保时买了车损险,所以,朋友心里多少有底。回到家后,朋友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保险公司给予的答复却是“不能赔偿”。为此,朋友深感郁闷,为什么在投保了车损险以后,后视镜单独破碎仍然会遭到?难道后视镜破碎不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吗? 朋友的上述遭遇在保险公司日常的接报案中非常多见。其实,后视镜单独破碎属于保险免赔范畴,对此,不是所有的客户都了然于胸。这就需要车主在投保时,保险公司需要派专人负责解释相关条款。 与此同时,车主自身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一定的保险知识,培养自己的保险意识。因后视镜属于车损险项下的附加险,需投保此险种才能获得赔偿;或者后视镜在车身碰撞事故中一并损伤,这样后视镜也可以获得理赔。 上述案例中,朋友只投保了“车损险”、“不计免赔险”,而在车险条款中,例如车灯、车镜的破碎,和玻璃单独破摔、出现划痕,以及自己加装设备导致车辆损坏等问题均属于附加险,这种附加险是投保后才能获得赔偿,不投保保险公司是免赔的。 所以,朋友在驾车出去游玩时,在没有购买附件险的情况下出现后视镜单独破碎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是有据可依,合情合理的。 下面,列举几个保险公司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与拒赔的常见情况: 避免道德风险一: 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在出具事故证明后,保险公司赔付30%。 避免道德风险二: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自行协商处理决定书》的,可以根据责任进行赔付。 属于拒赔范围的情况有: 拒赔一: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拒赔二: 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拒赔三: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扩大损失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拒赔四: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拒赔五: 被保险机动车未经过年审; 拒赔六: 车灯车镜单独破损、在未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的情况下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 拒赔七: 即便车主买了“盗抢险”,但不是整车被盗或被抢的前提下,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拒赔八: 在未购买“车身划痕险”情况下,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迹。 拒赔九: 未购买“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失保险”,但在暴雨季节出现发动机损坏的事故。
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正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订。车险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 2011年10月底,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正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订。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车险示范条款正式版或在今年“3·15”之前公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车险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其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被废除最为引人注目。 专家认为,这是最核心,最具有颠覆性的内容。 修订 1 无责不赔 霸王条款将被取消 在征求意见稿,出现了“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的修订内容,这一修改直指备受争议的“无责不赔”。 目前执行的车损险条款,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先区分责任再赔付的违法方式处理的,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 专家揭底 业内专家指出:车损险是一种物质保险,保的是车辆损失。理论上说,只要投了足额车损险,车损险项下的损失应该得到全额赔偿,和责任没有关系。 新规调整 对此,新规中对“无责不赔”进行调整:因第三方责任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无论有无责任,车主都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专家强调,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 保险解读 锦泰财产保险车险部经理张泳告诉记者,产生“无责不赔”的原因,是一些无责任方自动放弃了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以及部分保险公司为了减少追偿麻烦,而对客户的推托。他称,近年来中保协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所谓“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修订 2 高保低赔 将被彻底颠覆 我国车险另一大霸王条款是高保低赔。现行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足额保险金额依据新车购置价认定,实际赔付却最高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 举例揭底 以一辆2009年购置的价值12万元的汽车为例,2012年交保费时仍会按12万元来计算,但根据保险公司0.9%的月折旧率,3年下来已经被折价3.88万元。即便车辆全损,车主获赔金额也只有8.12万元。 新规调整 正在完善中的示范条款将彻底颠覆“高保低赔”霸王条款:车损险足额保险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意味着,实保实赔。专家指出,这将使消费者免于为永远不能兑现的保额交纳没有任何意义的保费。 保险解读 张泳表示,目前不同车龄的同款车型车辆之间保费差价较小,以10万元车辆为例,保费差价不会超过100元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99%的车辆出险,是因擦挂和碰撞造成的部分损失,其更换的配件和维修费用则没有车龄差异。那么,如果只是赔款计算方式变化,而费率不调整,这样就产生了保费极大差异,赔付金额确相同的问题。他认为,废除“高保低赔”之后,保险费率或面临大幅调整。 修订 3 涉水不赔 新条款仍显模糊 汽车保险业界专家认为,在征求意见稿中,还存在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甚至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近些年来,涉水争议是车损险中常见的争议之一。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写明了暴雨、洪水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 专家揭底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认为,“沾水就不赔”是在涉水理赔中保险公司最常见的、也是最不合理的一个理由。由于原来的车损险条款对涉水行驶并没有进行清晰、明确、严谨地定义,所以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片面地扩大为沾水就不赔。他表示,在大量的司法实践和法院判例中,消费者即使没有购买涉水险,也能获得发动机进水的赔付。 新规问题 在征求意见稿中,写明了暴雨、洪水等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因涉水行驶或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免责范围,但并没有解决这一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 专家认为,修订示范条款时,必须要加强严谨化、通俗化和明确化的努力,避免以涉水行驶为代表的灰色术语条款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保费变化 优质客户面临利好 据悉,此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保障责任将明显增加,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价格不会整体提升,而是通过更加充分使用浮动因子,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车主反应 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些新政策的推出,车主些都该拍手叫好。”有着10年驾龄的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作为无责方,如果自己的保险公司不赔,就很怕对方车辆“溜了”。如果取消了“无责不赔”条款,感觉开车上路更有保障。 “这次的车险条款中,变化最明显的其实是思考的角度。”市民钟倩说,无论是废除“高价低保”还是“无责不赔”都是保险公司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让保险费给得更有价值。 ○延伸阅读 豪车还是撞不得 经过一系列调整后,前段时间引起业界大讨论的“天价撞车案”是否就有了新的解决方案?对于这个问题,张泳表示:“尚没有一种针对豪车的保险,所以在业内所谓豪车和普通车辆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所谓特权。”
去年11月,我乘坐的公交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次事故导致我腰椎骨折,住院治疗花去一大笔医药费。我多次找到公交公司,要求他们承担我的医药费,但公交公司不愿与我协商,理由是交警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由私家车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要我向私家车司机要医药费。我找到私家车司机,他又说他没有撞到我,没有理由承担我的医药费。请问我该向哪方要求赔偿,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这是一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伤者刘先生可向人民法院选择性提起诉讼,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公交公司和私家车司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但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乘客购票乘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上述条款规定了公交公司负有保证乘客人身安全的合同义务,乘客刘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乘客刘先生可依照《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选择一种对自己有利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车出险后车主只需报案。理赔、修车等事宜无需再烦心,保险公司全部代理。”这样的车险服务已成为现实。滨海新区工作的宋先生告诉记者:“昨日,我连夜开车到北京出差,路上不小心与隔离带相撞。在随后拨打了汽车保险的报案电话,没想到只提供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拍照存档后,就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款。” 【1.5万元以下“零单证”赔付】 记者采访了解到,继外资险企获准开办交强险后,差异化创新产品成为车险市场上新的竞争点。“月初,我们公司推出了‘零单证’车险产品,如投保者报案后,经查勘是单方事故、纯车损、且赔付总额在1.5万元以下,保险公司不需要客户提供索赔申请书、驾驶证体检回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维修发票等任何需要填写签字的文件及后续材料,即可获得赔偿。”利宝保险工作人员介绍,“直赔中心将按4S店正厂价定损,1.5万元以下立等取现。而且保户可自由选择修车时间和地点。” “不过,目前公司尚未在天津有分支机构。且未开通网上投保以及电话投保业务,因此天津市的车主很难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但经常驾车到北京出差或自驾的车主,可以出示相关证明在利宝保险公司投保,并享受‘零单证’赔付业务。”利宝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 【无单证车险有望在津推出】 “随着近期外资保险获批进入国内车险市场,目前,国内多家保险正在研究外资车险的特点,包括对‘零单证’服务进行考察,研究论证其引入该服务模式的理赔流程与盈利情况的可行性。如今,国内私家车与日俱增,很多外资车险公司为迅速抢占中国的车险市场,研究出符合中国车险行业有自身特色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了车险服务质量,方便车主。”天津保险协会负责人表示。 记者采访天津市多家中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对“零单证”赔付业务正处于观望期,“如果该模式运行得不错,我们也会考虑推出类似的车险服务产品,以提高在车险市场的竞争力。”另有一家中资保险天津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如今,汽车保险业务主要拼的是服务,理赔手续越简便越能博得车主‘欢心’,总公司正在准备出台类似‘零保单’的相关产品,有望今年底在天津推出。” 【中外资险企开打“服务战”】 随后,记者采访到滨海新区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如今车险的“价格战”已向“服务战”转型。“我们保险公司承诺,在1万元以内的车险责任事故,只要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以即可完成赔付。”平安保险工作人员表示。而人保财险则表示,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物损的车险赔案,1小时内完成单证收集、理算、核赔工作并安排付款。 记者发现,相比于外资保险公司最新推出的“零单证”业务,中资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主要围绕赔付时限,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理赔案件可进行快速理赔业务。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对于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我们可以获得的渠道长短常多的。作为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领头军和先行者,广州汽车保险公司尽其所能,普及着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我们可以登录广州汽车保险网站,浏览广州汽车保险的网页信息。它系统的先容了各种保险、产险知识,我们可以有目的的向车辆保险方面倾斜,多阅读与车险相关的信息。 从广州汽车保险的网站阅读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之后我们可以了解到:通常我们可以根据车险的性质将其分为强制保险与贸易险。强制保险等于我们较为认识的交强险,是按照国家划定,为了切实降低我国道路交通行车风险而要求车辆强制购买的保险。贸易险并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驾驶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购。 跟着人们风险意识的逐渐加强和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的丰硕,在广州汽车保险网销平台直接购买车险的车主越来越多。贸易车险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贸易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职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在网上购买平安车险的时候既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但假如我们想要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等附加险时,必需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由于以上提到的这几个是作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泛起的。同样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需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当我们浏览完这些汽车保险与理赔知识之后,广州汽车保险网上的网上投保服务就派上了用场,我们当即就可以运用自己的刚刚把握的知识在网上投保了。相信这些知识能让你在广州汽车保险网上选择到您称心如意的车险。
北京张先生:给车买保险,真是个头疼的问题,因为是新手,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 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 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 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 -答:其实上保险是很简单的事情,新车投保时,拿着你的驾驶证、行车执照、身份证,开车到保险公司(需要验车的)就行;交强险是必上的,新车一般都选择三者险、车损险、车上人员保险;车身划痕对于新车来说是必要的,玻璃破碎不计免赔,盗抢险;二手车对于车身划痕,盗抢,玻璃破碎可以自由选择;对于货车可以保车上货物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家庭自用车,可加保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损失险;营业性质的车,可以加保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请示》(合保发〔2011〕5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推荐阅读 上海营销员生存现状门槛悄然降低 广东:佣金5000底薪涨5000 市民计划“个人养老金入市” 六大寿险公司保费大比拼 辽宁保监局1天7罚人保财险 公务员骗78万元保费还赌债 车险理赔难背后利益链曝光 一、原则同意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确保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的法律关系明确清晰,业务、财务严格分离,管理责任明确具体。 三、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在双方均被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地区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四、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应当持此批复到当地保监局办理申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美国纽约市29日宣布破获一起高达2.75亿美元的汽车保险欺诈案,为美国迄今为止汽车保险欺诈涉案金额最高的一例。 包括10名律师和3名医生在内的36名嫌犯全被起诉,他们将面临医保敲诈、诈骗、洗钱等多项指控。 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该诈骗集团与当地诊所、医生、律师串通,通过伪造伤害证明和医药处方、雇佣假冒患者等方式,非法获得纽约州最高可达5万美元的“无过失”汽车保险赔偿。 参与破获案件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费达西克对媒体表示,这类诈骗集团只要存在,就会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非法牟利,且利润相当丰厚。他呼吁加快修订相关法律,以防范类似欺诈案件的发生。
在2011年北京新能源汽车展上,各种新能源汽车逐渐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另据中汽协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2011年汽车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分别为8368辆(其中纯电动汽车5655辆、混合动力2713辆)和8159辆(其中纯电动汽车5579辆、混合动力2580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此背景下,探索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成为保险业界的新课题。 本报记者 王薇/摄影报道 聚焦 □许栩 近些年,以环保、节能为优势的新能源汽车受到极大关注,在政策与资金的扶持下,国内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实现了零排放、低耗能、低噪声,符合环保与节能的理念,在低速、短距离的运输中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将成为一种非常理想的短距离的交通工具。 为了培育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起,政府在一些地区先行试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工作,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规定,对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这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成为国家重点扶持产业,新能源汽车规模增加也将成为必然趋势。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应当紧跟步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保驾护航。 通过对比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现,由于工作原理不同,两者的风险因素也有较大差异。当前的车险产品不能完全匹配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状况,应当加快开发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保险产品。但是,根据保险产品设计原理,目前开发新能源汽车专项险种还只能停留在逐步探索阶段,离产品成型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新能源汽车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无统一标准进行保险定价。此前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标准已经迟到了一年,至今仍没有出台。据了解,《新能源汽车标准纲要》共有40多项,经国家标准委认可后即可颁发。由于缺乏全面的统筹和标准的缺失,已经建成的电动车充电站接口普遍存在互不通用的问题,这些因素造成了新能源汽车技术存在很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据悉,还有56项包括整车、零部件、车载能源、电机等在内的有关标准亟待出台。此外,由于新能源汽车在行驶速度、碰撞事故特点等方面与传统燃油汽车存在差异,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及事故等级是否需要根据新能源汽车的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标准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仅影响新能源产业发展,对保险公司承保也带来了很大难度。保险公司无法依据相关准则统一损失类型、损失配件价格等内容,对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产生影响。 二是新能源汽车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新能源汽车价格较高,加之技术性能不成熟,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有限,产品购买力不足。目前,政府在新能源汽车购买上的补贴力度较大,但额度设计和补贴手段对于购买力的刺激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应当重点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和发展,使技术性能尽快走向成熟,适应市场需要。 三是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供给不足。首先,新能源汽车数量有限,投保标的不足,很难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加大了保险公司承保的难度。大数法则能确保保险公司在众多保险标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分散和对冲,是经营稳健、偿付能力充足的关键前提。但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保险标的不足,不符合大数法则要求,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相关产品存在较大难度。其次,新能源汽车的损失数据量少,经验数据不足,为险种费率厘定带来难度。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损失数据样本量较少,且数据资源较为封闭、获取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费率厘定的准确性,甚至对产品研发过程造成阻碍。再次,人才储备匮乏。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朝阳产业,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发展速度很快,保险产品的更新换代升级必须紧跟步伐,需有相关专业人才储备。据了解,车身轻量化、车联网以及自动避撞系统都是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随着这些技术的发展,今后汽车碰撞事故将显著降低、甚至逐步消失,新能源汽车风险也将大大降低。因此,新能源汽车保险也应当与时俱进,加强专业人才的储备与培养,以适应技术的创新和变化随时更新调整产品模式。 受到以上因素的制约,保险公司在开发设计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的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困难,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一方面,政府应当在保险产品研发阶段提供政策支持。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国家重点产业,相关数据仍处于保密阶段,不利于保险公司对于此类风险的全面认识,风险管理更是无从谈起。政府可以考虑将相关数据定向透露给一至两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便于产品开发和准确的费率厘定,从而助新能源汽车产业一臂之力。另一方面,对于新能源保险产品的拓展,政府应当在着力推进新能源产业自身的发展同时,在新能源保险产品起步阶段给予相关政策扶持。由于新能源汽车保险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性质,开发该保险产品对于缓解环境污染、构建绿色经济都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保险标的数量较少,保险公司承保过程中可能面临较高风险,在起步阶段给予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促进新能源汽车保险的发展。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汽车保险的分类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挂牌,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汽车投保的技巧 一、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投保时根据使用情况投保一个座位或几个座位,如果超过2座,则4个座位全部投保比较划算。 三、第三者责任险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100万等多个档次,一般来说,投保20-50万元比较合适。 四、自燃险是对车辆因油路或电路的原因自发燃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夏天是汽车自燃的多发季节,最好加投一份自燃险,做到有备无患。 五、旧车的盗抢险和车损险,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来确定,一般每年折旧千分之十。但也要注意,按折旧价投保时,出险后保险公司也会按照新车价与折旧价的比例进行赔付。也就是说,如果一部车新车购置价为10万元,按折旧价8万元投保,那么出险后,相应地,车主也只能得到80%的赔款。 投保应注意的问题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汽车保险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 汽车保险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汽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汽车保险理赔注意事项对于车险理赔,车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其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在车险索赔时,车主应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并熟悉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专家说,对于年审不合格或没有年审、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过户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另外,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以盗抢险为例,如果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而非全车遭盗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其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首先,在哪保的与理陪完全没关系!因为保单都一样的。其次,看你在哪修车,因为不同修理厂(包括4S店)都会比较方便的保险公司,最好问问你常去的修理场哪个保险公司赔起来方便!最后个问题比较复杂,简单给你说3种大类 1,道路事故,先110,让交警开好证明就去修理场,报案.定损全套现在修理厂都能做到,连这都做不到的你也别去修了。千万别先找保险公司,让修理场联系对你利益保障是最大的!当然保险公司也有规定出险48小时内要通知的,不过2天时间很充裕了。 2,非道路事故(小区):自己写个证明,然后找所属派出所盖章就可以了么?这里有点不一样,先问问你去的修理场,你所保的保险公司是否要看现场,他们会指导你的 。 3,单车事故: 110先交警开单,然后找修理厂,保险公司有的要看现场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开去修理场,要的再报案等保险公司来看车。 需要的资料有交警的事故证明(非道路的就是自己写的盖过派出所章的证明),保单,行使证和驾驶证,如果修理场可以垫资的话你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就可以)
买二手车除了车况和手续外,还得注意二手车的汽车保险免责条款。王师傅就因为买二手车时没有注意汽车保险免责条款而吃了一次“亏”。一次事故后王师傅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因“免责条款”遭拒,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海曙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车主对“免责事项”一无所知 去年5月28日傍晚,王师傅开着货车到萧山的一个村子,倒车进入仓库时,由于视线不清,货车尾部撞断了旁边一个建房子用的脚手架。架子倒下来,拉断了路边的高压电线。刹那间,火花连闪,导致村里多户人家的电线短路,当时有很多电视机、电脑、绣花机遭遇不同程度的损坏。 交警认定,王师傅对事故负全责。王师傅所在运输公司赔偿了各种损失6.4万余元。几天后,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高压线维修费等计两万余元,至于电视机、电脑等损失赔偿,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认为是“间接损失”,属于免责条款里说明的内容。 王师傅纳闷了:“保险公司没跟我说过这个属于免责事项啊,对此我是一无所知。”保险公司也承认他们确实没有向王师傅说明,因为投保时车主并非王师傅。 车子转让,免责事项“随车走”? 原来,这辆货车最初是宁波慈溪的徐先生所有。2009年10月,徐先生将车子转让给了王师傅。 保险公司表示,最初投保的是徐先生,当时保险公司已经向徐先生明确说明过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上,这些免责条款也是黑体加粗显示。后来徐先生将车转让,相关的权利、义务也移交给了王师傅,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再次就免责条款向王师傅进行明确说明。 而原告方王师傅一方则坚持认为,保险合同规定的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应当对自己进行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是法定义务,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王先生3万元。庭后,法官表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车辆转让后,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了原告王师傅,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向当初的投保人徐先生作出的明确说明效力将及于原告。 法官提醒:无论买车卖车,关于“免责条款”得留个神,卖车的应当提醒说明,而买车的,也应当认真读一遍保险条款,以免如本案中的王师傅一样,出了事后才知道有“免责”这回事。
现在开车真是越来越难了,不仅要熟记每日的限行尾号,而且要应付一路狂飙的油价,就连给汽车上个车险也是烦心事不断。虽说以前都是在4S店,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或者找亲戚朋友帮忙订购车险。可现在,大家都说网购车险更划算,但面对市面上这么多车险广告,我又不知道改选哪一才好?把身边有车的朋友问了一圈,总算打听下来该如何购险。 窍门一:购险优惠谁实在 市面上,车险广告泛滥,很多保险公司为了促销会拿出许多大奖来诱惑大家,什么普吉岛豪华游,什么送Ipad之类的,但是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抽奖,中奖概率神马的大家也都知道。其实懂行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的险种和价钱相差无几,大家普遍都是根据印象来选择、购买的。虽说广告是大家形成印象的重要途径,但最终,实实在在拿到手的实惠才是真的实惠。 网上购物最重信任,像交朋友一样;每次交易的过程,都是一次诚意的展现。在询问朋友购险经验的过程中,大家推荐了几款相对不错的车险,其中有一家就是最近炒得很火的“阳光e车险”,据说它对每位购险的车主准备两份实打实的礼物:RMB50~500和话费若干。 RMB是出行优惠补贴,来源于阳光保险绿色环保的理念。同时,礼物和其他什么好东西貌似也有准备, 窍门二:客户服务谁贴心 既然市面上大部分车险广告的价格无甚差异,那么除了购险优惠,我们还有什么好比较的呢?服务!很多朋友都嘱咐我一定要选一个客户服务贴心汽车保险,以免出险或理赔的时候没完没了的扯皮。按照朋友的建议,我百度了下那个“阳光e车险”,网上评价貌似还可以。业务上,阳光保险主打的貌似是“免费得道路救援卡”和“闪赔服务”。免费路上救援几大保险公司在广告宣传中都有所提及,但“闪赔服务”倒是少有提及。其实,我觉得保险最体现诚意的是在出险后的理赔服务上。过去,大家不信任保险,就因为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冗长,审批时间长。阳关保险提出的“闪赔服务”如果真能落到实处,对我们这些车主来说,也算是一个福音啊。出于这点考虑,我想购买一份”阳光e车险”,体验一下“闪赔”服务。 窍门三:保险套餐谁全面 开车上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路况和日益增多的“马路杀(新)手”,我们时常在考虑如何购险才能最好的规避这些风险。网上购险,从公司一目了然的网页内容中,我们能够逐字逐句的分析、比较,而不担心被人忽悠,选择合理的车险搭配。目前,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而商业险中,三者险是必须的;而车损险,如果对自己技术有信心或是爱车维修较便宜,不买也行;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和自燃险就根据车的档次等具体情况来定了。了解了保险的基本类别之后就可以对车险的组合就自己的安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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