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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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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出来了,很多车主都开始跃跃欲试,打算痛痛快快地跑跑。然而,这个时候,您可千万别真的撒开欢儿了,您确定对交规了如指掌吗?跟大车闯红灯要负责吗?什么时候红灯下可右拐弯?什么路口可以调头……这些问题也许开车老手都不一定能回答。每一位有驾照的朋友都在驾校里学过交规,但真到了情况错综复杂的马路上,大部分车友还是会茫然。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一些容易让人犯晕的地方,以助车友们行车更为通畅。
紧急停车带禁止停车
车友小王是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由于杭州的市区堵车异常严重,因此当她发现路边有一条空路,就将车开到了这条“畅通”的路上。但是过了一阵子,她却发现这条路也开始堵了。前车都拼命往主路里并线,她这才注意到,前面有位交警拦住了该车道里行驶的所有车辆,小王自然也未能幸免。
原来,这条畅通无阻的马路是路边紧急停车带,是用于出了事故的车辆停靠等待救援的。因此,这样的紧急停车带自然是禁止行车的。
即使绿灯人行道也禁止停车
马路上堵车,车辆行驶速度特别慢。跟车,对于车友来说是件痛苦的事情。车友小李告诉记者,一次他在经过一个大院的门口时发现,警察拦下一串车,也不知道为什么。正巧小李也开到了大院门口,前方路口赶上了红灯,车停下了。
这时,一位交警出现在他的车旁,将他拦下了。下车后,交警敬了个礼对他说:“请出示您的驾照。”小李毕恭毕敬地递上相关证件,交警看了看,指着地上的禁停线说:“你停在禁停区了,按理应该罚款,不过看你是刚考下来的本,这次就算了。提醒你一句,以后注意别‘闯绿灯’。”
所谓“闯绿灯”,是指在堵车、行车缓慢的情况下,即使绿灯亮了,车也不能停到人行道上,因为人行道等同于禁停线。
跟大车闯红灯不受处罚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有一次在过路口时,因为紧跟在一辆大货车后面,看不见指示灯,等过去后才发现红灯早已亮了,但他并没有收到罚单,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如果因前车比较高大,挡住了视线而造成后车闯红灯的话,是不追究后车责任的。
原来,如果要判断一辆车是否闯红灯,摄像头必须要抓拍到过线、车头、车尾三张照片,缺一张都无效。所以,前面高大的车既然能挡住车友的视线,那么摄像头也会被大车挡住而无法拍下车头照片。因此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违法。当然,闯红灯毕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还希望广大车友不要钻这种空子。
并线时左车道须让右车道
吴先生在从左车道向中间车道并线时,与右侧并线车辆发生了剐蹭。事故发生后,吴先生和右车道的司机争吵不休,双方都觉得自己是无责的。吴先生说,因为右侧并线车辆的左转向灯不亮,导致自己产生误判,因此责任应该由右侧车辆来负。
但事实上,这次事故应该由吴先生负全责。我国的交通法规定:在并线时,左车道车辆应该让右车道车辆先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由左车道车辆负全责。但交警听了吴先生的陈述后说,右侧并线车辆的左转向灯不亮也是一个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因素,因此作出了吴先生负主要责任、右车道司机负次要责任的裁决。所以在此提醒车友,在并线改换车道时一定要记得打转换灯等,以免吃了哑巴亏。
红灯下可以右转
车友老王在路口右转线上赶上了红灯,看着路口的摄像头,听着车后传来的喇叭声,作为头车的他一下子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右转了。等红灯变绿灯后,他才慢慢地转过路口,结果被后面赶上来的出租车司机大骂:“你会不会开车啊!”
其实,在十字路口,如果没有箭头指向右方的灯,那么不管是红灯、绿灯都可以右转。我们日常观念里的“红灯停绿灯行”在这里有所不同。如果红灯上有向右指的箭头,那就说明是限制右行的,就必须等绿灯变亮后才能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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