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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了统一规定,以规范裁判尺度、明确裁判依据。
“人车分离”车主也担责
问:生活中,机动车所有人与管理人多有分离的情形,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因此司法解释针对机动车所有人与管理人分离的情形,将机动车管理人纳入到过错责任的主体范围之内。
套牌车将加重连带责任
问: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答: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他人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拼装车、报废车被多次转让的,则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醉驾酿车祸交强险先赔
问:醉驾、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答: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以及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几种违法情形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发生事故后,往往导致受害人损失难以获得赔偿,人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这些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该规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发挥了交强险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权人承担了最终的赔偿责任,制裁了侵权行为。
交强险赔付先于商业险
问: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如果并存时如何赔偿?
答:司法解释规定,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存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确定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然后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最后再由侵权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剩余的侵权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由投保义务人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义务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两者在此范围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在充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促使投保义务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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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叫车软件与电话召车平台绑定,共享乘客资源,统一收费标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试行《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提供“叫车软件”的手机电召服务商要纳入全市统一电召平台,并设置了各项准入和退出条件。
叫车软件须与电召平台合作
备案获得许可后方可接入
《细则》明确,今后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与出租汽车调度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绑定服务、联合调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应用软件须经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获得授权许可,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
接入电召平台后,叫车软件名称应保持与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名称的相对一致性,在“96106”后可冠以“××”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名号。
据了解,目前已有几家手机电召服务商正在开展行业备案与技术对接工作。一家“叫车软件”公司的内部人士透露,他们已经纳入政府统一电召平台,正积极配合改进和规范。
北京市交通委有关人士表示,手机电召是电召服务三种形式中的一种,其推广应用,将提升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效率。今后还将向社会推出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手机叫车软件。
根据规定,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应用软件应具备电召服务订单通过出租汽车调度中心向车台下达指令实行调派的功能,通过应用软件注册的驾驶员、车辆等信息须经电召服务平台认证,应用软件应具备电召服务的订单查询及质量评价等功能,共享乘客叫车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此外,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用软件还应按照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建立的乘客和驾驶员信用体系、接口协议接入并执行信用体系规则,不得对外泄露乘客和驾驶员信息。
执行电召服务收费标准
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6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对“叫车软件”的收费标准做出了统一规定,应用软件涉及的电召服务收费须符合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6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新规对“叫车软件”的监管措施相当严格。比如,“叫车软件”的基础功能和个性化功能版本升级须经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测试确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嵌入广告等内容。而违反收费标准,或者出现不符合行业资质的车辆、驾驶员参与电召服务的,将不得继续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召服务行为。
这些新的管理方式,将对各类“叫车软件”产生什么影响?能否真正提高出租车调配效率,方便乘客呢?
一家“叫车软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叫车软件”如何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订单如何分配,商业利润如何分成,目前还在研究之中,未来的趋势还不好预测。
出租车司机翟师傅说,上个月出租车收费调高后,短途打车乘客明显减少,在“叫车软件”上抢活儿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经常接到一个约车信息后还没来得及回应,就被抢走了。“叫车软件”与电召平台联合以后效果怎么样,关键还是看能不能增加订单总量。
经常打车上下班的白领谢小姐说,政府规范“叫车软件”是可以理解的,统一收费标准也能避免乘客高峰期盲目竞价,不过希望政府管理不要把这些软件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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