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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车祸 法院判保险公司免赔
为车辆购买了保险,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损坏,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绝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了这宗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车主索赔的诉讼请求因依据不足被法院依法驳回。
车主索赔17万余元
2011年8月17日,原告阿慧(化名)为其小型越野客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最高限额为29.98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及该险种的不计免赔险。2012年6月13日凌晨3时10分,杨某权驾驶这辆越野车由阜沙往东凤方向行驶,行驶至富华电器公司对开路段时,与路边花基发生碰撞而肇事,造成车辆受损及乘客李某钢受伤。6月21日,东凤交警大队认定该事故无法查明事故事实。经中山市某旧机动车鉴定,车辆损失总价16.2217万元。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付16.2217万元,并承担车损鉴定费6878元及拆检费3200元。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经委托市某保险评估公司调查取证,证实肇事司机杨某权酒后驾车,根据相关保险条款约定,被告无须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法院查明系酒后驾驶
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后,杨某权未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亦未向保险公司海珠支公司报案。杨某权自行联系人员将李某钢送往中山市阜沙医院救治,并自行通知中山市东凤镇某汽车修理厂将肇事车辆拖离现场。2012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杨某权才向交警部门报警及保险公司海珠支公司报案。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凤大队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后,出具认定书,认定该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
为调查交通事故真相,某保险公司海珠支公司委托深圳市某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司机杨某权酒后驾驶所致,建议保险公司海珠支公司作拒赔处理。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杨某权自行联系维修厂将车辆拖走,6个小时后才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致使交警无法确定事故真相,亦致使某保险公司无法确定上述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故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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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分查询
驾照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果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09年9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时止。
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的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 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驾照扣分细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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