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报名方式
合作驾校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37家正规驾校各科考试的合格率,为市民报考提供参考,同时打击驾校虚假广告、“黑驾校”,进一步规范驾校培训市场。 石家庄市驾管所所长张聪勇说,公布驾校考试通过率是希望以此督促驾校加强对学员的培训,严格训练。同时,让市民在选择驾校时也做到心中有数,选择通过率高、有保障的驾校。 据了解,根据石家庄的人口以及城市发展情况,每年参加驾照考试的市民在7万至8万之间,而驾校的数目以及招生的规模已经超出需要培训的人数。有些驾校用虚假广告欺骗市民,有的驾校向报名市民许以高通过率、低培训费,但市民报名后发现,费用不断增加,培训质量却没有保障。“通过媒体曝光各驾校的合格率,虚假信息就会不攻自破。”张聪勇说。 张聪勇表示,今后除了在驾管所大厅的公告栏随时公布驾校考试通过率,还将定期通过媒体发布驾校考试通过率,市民可参考后选择驾校,同时,打击驾校虚假广告,进一步规范省城驾校培训市场。
近日,从外地来西安工作的小杨被弄蒙了,在一驾校学习后,驾校收钱为学员们办了一个假学生证用于考试绿色通道,不料考试时被考官当场识破,为了保住学员们的档案资料,驾校再次向学员要钱,“驾校说是用这些钱通融关系要回档案,但缴了钱一定能要回来吗?”小杨对此很怀疑。 学员:办假学生证考驾照走绿色通道 2011年,想学驾照的小杨打听到,外地户口若在西安的驾校报名,要3000元左右,但在咸阳一些驾校报名可以便宜到2300元。“我当时报了西稍门附近的秦安驾校,到时候在咸阳考试,考试时身份是光明驾校分校阳光驾校的学员。”小杨说,当时他就觉得很混乱,但想到报名的机构可能是挂靠的各个驾校,也就没多心。小杨说,过了一段时间,该驾校报名机构搬迁至郭杜,“又变成了一运司驾校”。2012年,由于咸阳考试系统更新,近乎一年未安排考试,所以考试放到了今年。 “6月中旬,驾校让每人缴150块钱,说是有个学生绿色通道,150块钱是为大家办假学生证。”小杨说,他们这一批学员约30人,只有两人是学生,其他人都缴钱办了假学生证。 7月初,考试刚开始,小杨所在驾校的学员考试还算顺利,可眼看就到自己了,考官却看出学生证有问题,“当时就不让剩下的学员考了”。 小杨说,但驾校让大家在考场等候,驾校负责人与考官进行了沟通,直到其他驾校的全部学员考试完毕,他们才被允许参加考试。“我们当时只怕人家不让考了,也没人敢吭声,考完试就回去了,觉得应该没啥问题,驾校应该能搞定。”小杨说。 驾校:需要交钱通融关系和缴罚款 考完十多天后,小杨接到驾校的电话。“教练说要我们每人再缴300块钱,说是假学生证被考官发现了,需要钱去打点考官和缴罚款。”小杨说,教练称,如果谁不缴,档案就要被扣下,之前所有项目考试成绩取消。“这算什么事?当初要缴150办假学生证,我们没说啥缴了,就图个安稳,在外面办个假证也就几十块钱,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小杨所报名驾校的负责人张文锋,他坦承曾向学员收钱办假学生证及部分学员被识破的事,“学生身份有绿色通道,考试也不严,可以优先考,我们也是为了学员能顺利过关”。对于考后又要收300元一事,张文锋说:“假学生证被考官发现了,需要钱通融关系,还要缴罚款,学校已经给送去了1万,可能还需要钱,学员承担一部分,学校也承担一部分,不能都让学员出。” 车管所:确有其事 将调查当事驾校 “确实有出现假学生证的情况。”昨日,咸阳市车管所所长强兵锋介绍,这是驾校违规操作,企图利用假学生证钻政策的空子,被发现了。强兵锋说,暑假期间,咸阳市驾驶员考试确实面向学生考生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学生考生可以优先考试,“个别驾校可能就是钻了这个空子,但驾校说的罚钱一说不存在”。 随后,咸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王永朝表示,希望这批学员主动联系咸阳市交警支队说明情况,支队查明情况后,会对当事驾校做出暂停培训业务的处理。 记者说话 明知作假违规为何默然接受? 明知作假违规,驾校公然作假;明知作假违规,小杨也默然接受,但当以违规为前提的预期利益获取失败后,小杨不再选择沉默,而是选择控诉这种获利失败后的失落感。驾校操作失败,不甘心,采取更加“非常”的补救措施,再向学员伸手要钱,意在通融。 采访中,记者未能核实驾校所说的1万元费用缴向何人,但道理却显而易见,如果小杨当初就向违规说不,驾校当初就选择循规蹈矩,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因为,如果这样,很多事情便没有了滋生的土壤。
7月18日,在呼和浩特安通驾校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当场将以“包过”驾考科目三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商晓荣(化名)当场抓获。 最近,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频频接到驾校学员举报,“我被一个姓商的给骗了,她说能帮我保过科三,可是现在连人也找不到了。”据受骗学员介绍,商晓荣为安通驾校分校负责人,以前一直以安通驾校分校的名义招生。新驾考规定出炉后,科目三考试过关率低,商晓荣向学员们表示,有内部渠道包过。李东(化名)等5名学员信以为真,每人交给商晓荣5000元,等着考试过关拿驾照。然而3个月过去了,商晓荣不是让等一等,就是电话打不通,情急之下,5人这才报了案。目前,商晓荣因涉嫌实施诈骗10余起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证需到公安交管部门经过严格的考试后才能办理。驾考现在全部为电脑评判,切勿心存侥幸,切勿相信能“包办”驾驶证之类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因为迟迟没轮到自己考试,南昌一驾考学员熊某大闹考场并推打工作人员。7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获悉,目前熊某因扰乱车管所考场正常秩序被行政拘留。 7月17日上午8时30分,经开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报警,在南昌市车管所科目四考场,考生熊某无理取闹,并殴打监考工作人员喻某。治安大队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调查,并将熊某传唤至治安大队接受询问。经查,22岁的熊某清晨来到车管所科目四考场排队。当看到第一、二批学员入考场后,由于迟迟未安排到自己,熊某冲入考场找工作人员理论,因天气炎热、年轻气盛,理论过程中推打了工作人员。 事后,熊某认识到自已的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经开分局依法对熊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的孙先生患有听力障碍,去年在该县一家驾校报名考驾驶证。“虽然已经过了文考,但是因为我哥哥耳朵听不见,在考试场考官说什么他都不知道,所以没法考试,现在我们想退钱,但驾校只答应退一部分。”孙先生的妹妹说。 孙先生从小耳朵并没有问题,但是在八、九岁的时候一场意外造成双耳失聪,一点听力也没有了。去年孙先生想考驾驶证,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南和县一家驾校咨询能不能报名,对方答应能办,随后孙先生交了1500元的报名费,报考了C1驾驶证,并陆陆续续交了包括体检费、连车费、考试费等共计2300多元。两个月前,孙先生通过了文考,但是在考倒桩的时候怎么也通不过。 “因为我哥哥一点也听不见,在考场考官说什么他也听不到,所以没法考,当时练车的时候也是有家人陪着,把教练的意思告诉他才能练车。””孙先生的妹妹说,哥哥的情况当时跟驾校都说明白了,他们说能过,才报的名。根据孙先生的妹妹介绍,如果不是面对面,即使在背后有人大声说话,孙先生也听不见,因为家里人和他相处的时间长,他能通过家人说话时的口型领会说话的内容。 因为孙先生的听力问题,在他参加倒桩考试未通过后,家人萌生了退钱不再考试的想法,但是驾校却不给退钱,后来经过多次交涉才答应退1000块钱。“现在不能考试了,驾校也不给退钱,我们也不是全退,毕竟已经练车了,可以适当的留一些练车的费用,其他的应该退给我们。”孙先生的妹妹说,驾校应该知道哥哥的情况究竟能不能参加考试,现在出现了问题却没有什么说法。 记者联系了孙先生报名的驾校,胡校长解释说,当时报名的时候他的家人并没有说明情况,而且孙先生通过了体检,参加了文考,练完了所有的课时,并且参加了场地考试,按照规定不再退钱。“我们也跟车管所说明了情况,需要医院开具残疾三级以上的证明才能退学费,现在退的1000块钱还是我个人掏腰包。”胡校长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从邢台市车管所了解到,对于残疾人申请驾驶证有着严格的规定双下肢缺失,或者右下肢缺失只能申请C5驾驶证(残疾人专用车型),还有其他一些规定可以申请驾驶证的情况,但是针对听力障碍的情况,如果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也可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如果一点听力都没有,或者佩戴助听器后不能识别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则不符合申请驾驶证条件。
到底是按侵权赔还是按消法赔,这场官司有点说头 驾校学员算不算消费者,赔偿相差一倍多 我们曾经说过一个法律问题,叫“竞合”,意指同一个事件可以用不同法律关系来打,最后产生不同结果。最近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小燕手里就有这么个案子。 两个年轻人在学车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了伤,那驾校到底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呢,还是应该作为经营者来赔偿消费者呢。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 各赔50多万元。相差那么大,双方当然要打官司了。 练开着教练车出车祸 车上俩学员很受伤 去年2月16日,杭州某驾校教练带学员出车时发生车祸。 教练车一头撞上了驾校旁边4S店刚刚驶出的一辆新车,当时教练车由教练驾驶。后来经交警认定,造成车祸的原因,教练车拐弯没有让直行;4S店新车,限速路上超速。所以,同等责任。 但是,这一撞,最受伤的是教练车上的两名学员,男学员,锁骨肋骨骨折,女学员盆骨和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但是,按什么法律关系来定义,应该怎么赔偿,双方协商不了、一拖再拖,不得不打起官司。 争议焦点: 学员到底是不是消费者 两学员把驾校告上了法庭,前几天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驾校认为,这类事故应该算侵权之诉,赔偿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侵权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算下来,每人需要赔偿20余万元。 但是学员方面,魏小燕律师的主张是按照消法来打“违约之诉”。学员和驾校之间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学员都受伤了,当然是驾校违约了,连基本安全保障义务都没尽到。 适用法律不同,赔偿项目也有很大变化,“消法”多了一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而且“残疾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年人均消费支出的六倍至二十倍计算,“残疾补偿金”按六至十五倍计算。 这样一来,每个学员需要赔偿50多万元。 学员学车中出事故 都由教练和驾校负责 目前交通事故官司用消法来打还是用侵权法来打,在司法界是有争议的,各法院也有不同判法,而且相当部分是调解结案。 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用“消法”来打,前提是受害方是不是属于消费者。 就像这个案子,魏小燕律师拿出了两个文本,一个是“浙江省机动车驾校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开头就写“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一个是“杭州市机动车驾驶 培训管理条例”,里面说到“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就此,魏小燕说,这不是很明确吗,学员就应该是“消费者”。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不过这类案子中有一个法理倒是很确定的: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违章或事故,由教练与驾校负责,与学员没有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必须有教练员陪同,与驾驶无关的人员不得上车,如果学员在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010年有一个蛮轰动的案子,一个学员在学车时操作不当,教练车撞倒围墙压死过路小学生。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发时未随车指导的教练有期徒刑一年,教练所在公司与家属赔偿74.8万元。 若按不同的法律关系打官司,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各赔50多万元。
按照规定理论考试前必须经过15个小时的学习,而且还要用指纹打卡。可是也有不少学员因此遭遇烦恼。市民陆女士就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她在大厂一家驾校学习,因指纹“有问题”,无法录入系统。但驾校却保证她在考试时能录上指纹,依然安排她进行理论考试。但考试时,陆女士录了三次指纹都不成功,和驾校工作人员之间也发生了肢体冲突,她因此不想继续在该驾校学习并要求退款和赔偿。 指纹浅无法录入与驾校人员发生纠纷 陆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经过朋友介绍,她在位于南京大厂的南京全天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花了3100元钱报名参加驾照培训。不过不知道为何,自己的指纹却始终无法录入系统。陆女士说,后来经她了解,指纹无法录入是她自己天生指纹就浅。因无法录入指纹打卡,她在报名后没有参加过一天理论学习,但6月底,驾校却通知她去考试。“我说我都没有理论学习,怎么去考试呢,驾校说没关系的,我们会暗箱操作。” 对于驾校工作人员“暗箱操作”的说法,陆女士虽然觉得不妥,但因考驾照心情急切,还是在驾校工作人员的陪伴下前往石佛寺车管所江北分所参加了理论考试。但在考试时,指纹还是录不上,考官就叫她不要考了,陆女士走出考场,找驾校工作人员。随后,驾校工作人员又回复她说是跟警官打过招呼了,陆女士就又走进考场录了一次指纹,但还是没录上。 心急之下,陆女士再次找驾校工作人员理论。可不想双方却为此发生了激烈冲突。据陆女士称,在冲突中驾校工作人员的手机摔坏,因此又骂她打她,她的手上也留下伤痕。陆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被人当面侮辱,在随后的一些日子里,她曾多次与驾校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好向媒体求助。 驾校全额退款并额外补偿500元 7月2日记者陪同陆女士来到南京全天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校一位副校长因为冲突地点不在驾校,经他向车管所询问,对方说当时“没有什么大事”。陆女士表示,这位副校长的说法并不属实,当时冲突后她曾回到驾校让这位副校长看她手上的伤口,但对方跟她说,让她忍着,因为冲突的另一方是校长老婆的妹妹。但副校长表示,自己根本没有讲过这个话。 记者随后向与陆女士发生冲突的那位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她表示,因陆女士指纹始终无法录入,考场的负责人就叫她下次再考,但陆女士要找该负责人理论,保安不同意,因为按规定不考试的人就要下楼。“保安找到我希望驾校能够把自己学员的情绪安抚一下,我就跟她讲了,她抓住我的手,把我往楼下拖……” 陆女士表示,虽然这位工作人员否认了辱骂自己的事实,但双方当天的确发生了争执,并有了肢体接触,而以提供服务为己任的驾校竟然以如此态度对待学员,这样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陆女士因此要求驾校退还学费和考试费用。最终,经调解,驾校副校长当场退还了陆女士3100元钱报名费,并且额外补偿陆女士500元钱。副校长也代表驾校向陆女士道了歉。 可是根据陆女士之前所说,由于指纹无法录入系统,她也没有在驾校参加过理论课程学习,可驾校为何能安排陆女士进行理论考试呢?对此南京全天驾驶培训学校不能合理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在参加驾驶执照理论考试前,学员必须学满15个小时的理论课程,方能报名考试,驾校此举已经涉嫌违规,目前南京交管局驾培处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指纹录入不上的人如何参加驾考? 在生活中,常常发生录不上指纹的情况。那么这究竟是咋回事,有没有办法解决呢?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指纹采集的工作人员向扬子晚报记者介绍过:手指指纹,说白了就是手掌外皮的角质层。老人年纪大了,手指表面角质层老化或者经常做家务的妇女,和长期戴胶质手套工作的人群,都会造成手指角质层严重磨损,造成指纹难以采集。 对于上述人群来说,在电子指纹采集器面前,至少要重复几十次才能成功录入,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相对来讲,年轻人的指纹采集更为容易。但是在指纹采集前,年轻人也要注意少干粗活,少戴胶皮手套,以防造成指纹磨损。 据车管部门介绍,学员因自身原因造成指纹无法录入的情况也是可以参加驾照考试的。在报名后,驾校就应为这样的学员向车管部门说明情况,取得备案登记,此时应说明考试时由谁帮忙代该学员完成指纹录入,这样的人可以是该学员亲属或驾校工作人员等非考试人员。学员之后需按规定正常参加驾驶学习,在参加考试时,车管部门在确定考生和已备案学员是同一人后,由备案中已指定人员使用自己的指纹代替考生完成指纹录入,学员即可参加相应考试。
小高去年3月份报名参加驾照考试,当初被告知是城阳通达驾校,但没想到交了3600元学费后,他先后被通知进行了两次体检,一次是在城阳,一次是在平度。后来才知道教练原来挂靠在城运驾校名下,却给学员报的通达驾校,后来教练又到了平度天桥驾校,几个学员也稀里糊涂成了天桥驾校的学生。 小高在城阳工作,去年想学车,就找到一位姓韩的教练,当初教练介绍得也不错,并且能代为上交学车的费用,省得高先生到处跑腿。“当初教练给报的是城阳通达驾校,我是去年3月11日交钱报的名,单子上却盖着城运驾校的章,交了钱没几天,教练就通知去体检,当时在城阳车管所体检的,体检完了教练就让回去等消息,但这一等就是好几个月。”小高说。 就在苦等驾校通知时,小高又接到了教练的电话,再次通知去体检,这让小高有些糊涂了,怎么又要去体检?教练解释说城阳通达驾校报名考试的人太多,一直没排上号,要考试可能要等很长时间,就建议学员换个驾校,“当时教练告诉我们,可能等两三个月都考不了试,但转到平度天桥驾校后,快的话两月就能拿到驾照,一听能快考试,就同意了。”小高说。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小高因为工作太忙,平时没什么时间,过了一年多还没考科目一,就有了退费不学的念头,但打电话给教练才知道,他已经考过科目一了。记者事后联系韩教练,得知他早已经给小高报了科目一,只是小高没有去参加考试,属于旷考。 说起科目一,小高觉得有些冤了,“我之前也没参加啥预考,考试前两天教练给我打电话,说你准备下,后天来考科目一,我那天正好有急事,也没征求下我的意见就给我报上了,结果我就旷考了,我一想在城阳上班要是去平度学车也够麻烦的,就想要退费,但他们告诉我要扣掉1780块钱。” 7月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韩教练,他说自己之前属于城运驾校,后来又到了平度天桥驾校,因为很多学生也是自己介绍的,加上当时没有考试,就把这些学生也带到了平度天桥驾校,这样是为了能让学生更快参加考试,如果在城阳驾校排队考试,可能需要的时间比较长。 记者又联系到平度的天桥驾校,负责人赵先生提及,这位韩教练是挂靠在驾校名下的,学员学车仍然是在城阳,由教练自己联系场地,只是考试的时候以天桥驾校学员的名义去考,“虽然这些教练是挂靠的,但我们还是像正常的教练一样管理,不允许出现一些违规行为。”当记者问起退费为什么要扣掉1780块钱时,驾校和教练都一口咬定没有这么回事,称退费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会多扣钱,但退费不会直接和学员接触,都是学员通过教练来退费。 但一说起退费,小高和身边不少学员都遇到了难题,驾校在平度,学车在城阳,教练手机要是不接,一帮人都不知道该找谁了,而小高就有过将近一个月找不到教练的情况。 教练挂靠在驾校名下,哪个地方考试排队快,哪个驾校的人少,就把学员往哪个驾校带,这听起来对学员是件好事,但实际上不是这回事。有知情人士提及,不同地方和不同驾校报名价格都有差异,像城阳的驾校和平度的驾校肯定不是一个价格,平度的驾校一般都会比市内的便宜一些,这种情况下就给了一些教练钻空子的机会,照着价格高的地方收钱报名,然后再把学生带到给自己提成高或者驾校收费低的地方,学员也被教练“绑架”,到处打游击。
保定市运管处对全市各驾校以及招生点等分支机构进行排查整治,要求实行亮证经营,分支机构要有驾校的书面授权,并悬挂驾校经营许可证。不经运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立分校、招生点将根据情节做出罚款、停考,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自今年七月份以来,该市已查处“黑驾校”36所,违规报名点100处, 拆除违规训练点70处,查扣违规教练车80辆,查处未持证上岗教练员20名。
公安部近日出台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17条措施,小型汽车在路考中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项目跃然纸上。目前天津市有20%的准驾驶人在路考中会被要求接受夜间路考,从本月起小型汽车路考增加的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项目不会难倒驾校教练。 5月9号21:00左右,在河东区富民路上,一辆小轿车沿富民路从二宫往富民桥方向行驶。富民路两侧路灯开启,可这辆小轿车的大灯闪烁,从100米以外就能感受到晃眼的灯光。前天21:30左右,记者在中环线六纬路交口等红灯,身后7辆机动车中,有5辆开启远光灯,对面方向等候的4辆机动车全部开启远光灯。“这样路况看得清楚,我担心会有人突然横穿马路,若亮度不够,我看不到。”私家车主姚女士说。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他也习惯开启远光灯,因为“在路上比较醒目,打车的客人远远就能看到。”在本报曾刊登的《19岁男子驾驶面包车撞倒电动车逃逸》一文中,肇事司机向交警交代时就说,事故发生时,对面方向一辆大货车的灯光晃眼,他没有看清前方有人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交警表示,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使用近光灯,不会干扰对面来车驾驶员的视线。如使用远光灯,会因产生眩光而干扰对方正常行车,易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从本月起,小型汽车路考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项目。据大众驾校负责人介绍,学员在上车接受“实战”培训时,灯光的正确使用是教练培训的第一项,对学员来讲,灯光使用要比以前更加引起重视。
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大量存在的“老年代步车”已被正式认定为机动车。据一线交通队介绍,对年轻人无照驾驶“老年代步车”并屡次上路的,将视情节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但如果驾车人当真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民警则会首先进行劝阻,再次发现时,则视情况处以扣车、罚款等处罚。 近年,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在朝、海、丰等区大量出现,部分车辆体型较大,甚至会被人误认为变种的QQ轿车,其中有些车的最大时速远高于50公里。然而,安全防护、制动系统等各类机动车的性能指标远不能与真正量产的汽车相比。一线交通民警发现,目前这些车常被用做载人载货的营运车,驾驶员也往往并非老年人,给自身及周边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4月下旬,交管部门开始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状况进行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将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这也意味着,凡没有取得驾照者再驾驶“代步车”,也将被按照“非司机驾驶”的条款被拘留。由于“代步车”势必无法上牌,警方还将依法扣留车辆。车主需提供车辆合法来源之后方能被发还。 在真正执行时,警方对55岁以上老年人会使用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以劝导、教育为主,如劝阻不听,屡次上路,才会当场扣车,消除其违法行为。 时速超过50公里两轮电动车以及各类电动三轮车也同时将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
一辆金杯车在正常行驶,突然一个小孩从路边停放的车前面冲出来玩了一个鬼探头,金杯车司机没有注意到小孩的出现最后把小孩碾压在车轮下,造成悲剧。在这个事故中肇事车司机在行车中没有及时关注路两旁的情况,明知路两边有车停放导致视线不好并没有提高警惕。 作为司机,平常我们开车的时候也特别注意一些行车的注意要点,而这也是我们安全驾驶的必要知识,那我下面就选出10个咱们作为司机必须要注意的行车要点。 一、堵车或等红灯时候别跟的太近 在路上开车的时候发现很多司机都有一个习惯--跟车特别近,这在早晚高峰的时候非常明显,每个人都着急回家,恨不得后车的前保险杠都与前车的后保险杠之间只有一张纸的厚度。当我问一些朋友为什么要这么离着这么近?他们大多数会回答:怕别人加塞,所以跟车特别近。 他们说的的确有一定道理,现在的没素质的司机确实很多,甭管什么路面他都要乱加塞,跟车近确实能减少被加塞的可能,但如果前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 障不动了,你跟车太近都没有办法并线换车道继续走。因此在堵车或者等红灯的情况下别跟车太近,至少要留出可以一把掰出去的距离,以防前车故障不能行走时,自己也被夹在中间。这么做还能防止后边的车追你尾时能有一个距离缓冲避免撞倒前车,因为在国内的法律里,多车追尾后车大多数为前车修车。 刚才说了大家跟车近的原因是怕被加塞,这里分享一个我自己的经验。为了防止别人加塞,你可以在可能有加塞来车一侧,多留半个车身。比在左转道排队,经常有车从直行道过来加塞,这时候你可以尽量用右轮压着左转道的右边线开,给自己向左掰轮留出余地,之后再跟前车,这样想加塞的车很难得逞。如果在左转线向直行线加塞的车同样也是这个操作,这时你只要用左轮尽可能靠近你所在直行线的左边线开就可以了。 二、前车突然给你“让路”不一定是好事儿。 在一些乡村道路上往往都是双向单车道,开车有时候不得不跟着大货车,而它们“身材高大”摆在前面让我们前方的驾驶视线受到很严重的影响,这时候如果旁边车道允许的话我们一般都会超过它,但如果旁边道路不允许,则是特别希望它马上从我们眼前消失。 有个肇事者可能是一位车龄不久的新司机,道路本就狭窄,他还想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连续超过两辆车,结果与迎面突然出现的来车撞在一起,还波及到旁边无辜的大卡车,真是害人害己。 请大家记住,如果前面的大货车真的突然并线给你“让路”绝对没好事,您可别觉得它是看你跟着费劲让你先过。这时候你可千万别冒失的超车,反而应该是马上松油预备刹车,观察两侧及后备镜,判断出如果要并线往哪边并。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前方道路有情况,要不就是有事故要不就是路面问题,大货车“身材高大”站得高看得远,大货车司机会及时发现前面的情况并寻找解决办法,而我们跟在后面的车视线不好因此如果盲目的用大货车“让”出来的路可能有危险。 在山路行驶时也不要忙不超车,因为山路路况复杂,轻易超车很容易和对象车道的车发生碰撞。
2012年5月12日凌晨4点09分,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正常行驶,通过十字路口时有一辆出租车从右侧超越,这时从左侧冲出来一辆闯红灯的法拉利跑车,它以非常快的车速撞到了这辆出租车,据报道法拉利车主当场死亡,出租车司机和一名乘客也在送医后不治身亡。红色法拉利车主犯下了闯红灯、超速两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对于夜间闯红灯、超速来说这个事故很有代表性,当然这只是很多夜间事故的一个缩影,因为有太多这样的视频,汇总起来能看几个小时还都不带重样的。其实夜间城市里行车还有很多需要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就借着这个“富豪夜闯红灯事故”的事件在这儿和大家说说,也请大家在夜间行车时不要抱侥幸心理。 千万别抱侥幸心理闯红灯 夜里到一个路口时遇到红灯,左右看看没人、没车就闯过去的行为绝对是害人害己,因为晚上视线很不好,如果再加上周围有障碍物阻挡,你根本无法准确判断是否有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出没。如果此时你闯红灯过去的话,很可能就会发生撞车、撞人的交通事故。 其实,这点我是最不想说的,因为红灯停、绿灯行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一个规范,而且是底线规范,触及它是绝对不成的。大家千万别觉得晚上没人、没车闯红灯也没事儿,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闯红灯的话也请为自己的安全和别人的安全着想。 城市内会车时注意要合理使用灯光 灯光必须合理使用,而很多朋友在城市里却不会用,本来好好的照明情况非要用与远光灯。远光灯的用法一定要合理,主要就是两个作用,提示前方的人或车辆,在前方无车和无来车的情况下短时间照亮远方道路,千万不要长时间开启远光灯。下面的文章将很彻底的讲解远光灯使用对行人、对方车辆的影响。 另外,我发现城市里夜间行车不开车灯的人也大有人在,真不理解不开车灯的人是怎么想的,又不费电,难不成您真做什么“秘密”工作? 夜晚盲区增大,加倍留神黑暗处的情况 夜晚能清晰看到的有效视线范围也就是车头前方10多米,左右120度的范围,而正侧,侧后方和正后方的视线相对微弱,如果旁边有其他光源还好,如果没有光源,除了车头前面的地方将会是一片漆黑。而就是视线很不好的车侧面是发生事故的最高地带,因为有分析表明,很多夜间的事故中行人,非机动车,都是在这个区域与车辆发生碰撞的。
近日,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驾校对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到外地招揽学员、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考试合格率连续两期考试排名后三名、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低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考试申请。对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到外地招揽学员、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通知强调,对大中型营运客货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责任人,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由道路运输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此外,通知还就强化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严格按照落实安全告知制度。要由乘务员或驾驶人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服务内容;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必须实行安全告知制度。
10月1日前将刷IC卡计时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运管局获悉,为彻底杜绝目前反应较集中的学员培训时间缩水现象,今年河北将对所有驾校教练车安装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10月1日前,“计时器”将在我省所有驾校教练车上正式“上岗”。10月1日前,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习惯在学时上“偷工减料”的驾校将不能再“浑水摸鱼”了。 新规 驾校教练车将装“计时器” 据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河北将在省内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10月1日前,全省驾校所有教练车都将应用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大中型客货教练车应用卫星定位。 “该系统将全程记录学员学车的信息,包括记录学员在训练过程中的时间、里程等实际训练信息,将从根本上杜绝学校或者教练员随意缩减学员培训学时的违规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那些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习惯在学时上“偷工减料”的驾校,将不能再“浑水摸鱼”了,这样也可以切实保证学员培训的水平,减少“马路杀手”。 记者了解到,计时培训系统主要由安装在副驾驶位置的学时记录仪构成,主要是对学员学时进行控制。系统正式启用后,每个学员人手一个IC卡,学员上车前先插卡,学时记录卡同时开始计时,学员的学习时间等信息在IC卡里都会有详细的记录,并且可以传输到市级运管部门的监控平台上。 学员 学车时间将更有保障 此次新规出台,很多市民都表示,驾校教练车安“计时器”不仅保证了学时,让自己的钱花得“物有所值”,而且也可以使大家的培训质量得到保证,学成后的驾驶技术更加过硬。 相关新闻 河北将建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 昨日从省运管局获悉,今年,河北各级运管机构将严格从业资格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并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应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悉,按照规定,客货运驾驶人在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时,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以及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不仅如此,河北各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大中型客货车从业人员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对大中型营运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件,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应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 另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驾校教练员素质,省运管局要求全省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教练员的资格条件和考试。对不符合条件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全的,坚决不予受理考试。各市对不再从事教练工作及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要收回其教练员证,并及时上交省运管局予以注销。
伴随着连日来几次风云大作,省会的空气清新了不少。但当大雨来袭是,也是最容易在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在此特别要提醒车主小心驾驶,尤其是新手在暴雨天气慎重驾车。 雷雨天开车能打电话吗? 小时候,就听大人叮嘱,打雷一定不要站在树下避雨,也不要靠近金属物体旁边。最近时常突如其来的雨夹带着闪电打雷,不禁想问问雨天开车,把人藏在这么大个金属物件中安全吗?可以打电话吗?可以听收音机吗? 尽管汽车是个大件金属物件,但是潮湿的轮胎成为了金属汽车和大地的隔缘物件,汽车与大地无法形成回体,所以人们在车内还是相对安全的。对于大家最关心的,雷雨天气在车内打手机安全吗?其实最好不要在车内打手机。由于雷电的干扰,手机的无线频率跳跃性增强,这容易诱发雷击和烧机等事故。但一般来说,雷电仅仅会干扰手机信号,顶多也仅是损坏芯片,对人体不会造成致命伤害。与此同时,雷雨天气最好不要接受收音机,因为收音机的天线有避雷针的作用,会吸收闪电,所以一定要收起来。 对于汽车内的人身防护,在雷击发生时应避免接触车内的金属部件,并且尽量不用车内的电子设备,如GPS、车载电话、CD 等;同样最好是停车熄火在路边等待闪电停止,避免造成汽车的电子系统出现问题。而如果雨势太大要停车躲雨或者暴雨天停车,最好不要将车辆停靠在大树或建筑物的广告牌下方。 积水40厘米以上小车还能过吗? 车辆深涉水是非常危险的,往往会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严重者还会导致变速箱进水,车身电器的损坏。所以,在通过积水路面的时候,一定要视实际情况谨慎通过。一般而言,积水高度低于轮胎的一半,先观察其他涉水而过的车辆是否通行顺畅,以此来判断地面是否有深坑或障碍物。如果积水高度超过轮胎的一半,就不能涉水通过,因为汽车的排气管就在这个高度,强行通过容易造成排气管进水,从而使发动机受到严重损伤。如果用数据说明涉水安全高度的话,重型大货车为100至120厘米,普通大货车为45至80厘米,越野吉普车为60厘米,小客车不能超过40厘米。 汽车涉水时,要保证发动机运转正常,转向和制动机构灵敏,挂低速1挡或2挡平稳开进水中,避免大轰油门或猛冲,以防止水花溅入发动机而熄火;水中行驶时要稳住油门,一气儿通过水面,尽量避免中途换挡或急转弯。行驶中要尽量注视远处固定目标,双手握住方向盘向前直行,切不可注视水流或浪花,以免晃乱视线产生错觉,使车辆偏离正常路线而发生意外。还有一点要牢记的是,如果前面有车涉水时,最好不要跟随其后,以防止前车因故障停车,迫使你在水中进退两难。如果在涉水时死火,千万别重新启动发动机。 在市区交通的繁华地段,车流人流密集,再加上暴雨,视线会非常模糊。大雨时要特别注意路边的行人。由于雨天打车的人较多,因此建议行车时尽量不要靠近人行道,如果走在靠近人行道的通道上,则要减速慢行。 如果是在光线较暗的暴雨天气行车,道路两旁的霓虹灯以及其他灯光的照射,都会对车主的视线带来影响。这时候谨遵“让速不让道”的原则,在经过弯道、坡路、窄路时,必须降低车速。如果对方来车的灯光刺眼使得驾驶员无法辨别路面时,尽量减速或靠边停车,千万别以强光对射。同样,自己也尽量别开大灯闪到他人,影响行车安全。如果雨势过大,还可以开双跳灯提示前后左右行驶的车辆。 让速不让道,小心维修路段 雨天一般较黑暗,路上积水深浅也无从判断。因此在修路路段,切忌横穿猛拐。 遇到较强的暴风雨,再好的雨刷器也不能及时刮净前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一定要降低车速,打开近光灯和防雾灯。如果行驶在内环路或者高架路上,要注意适当地增加跟车距离,避免追尾危险。由于雨天路面湿滑,这个时候如果车速过快或蛮横超车,稍动方向盘就很容易造成车轮打滑。 车辆深涉水是非常危险的,往往会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严重者还会导致变速箱进水,车身电器的损坏。
近日,交管部门发布《增强驾驶员管理措施11条》,提高驾照考试难度相关细则终于出炉。新规发布后,记者走访省城驾培市场发现,自进入4月份,省会几大驾校就已开始上调学员报名学车费用,与去年相比,普涨20%左右。而近期上调幅度更为明显,如今市场上学车费用在2200元以下已非常少见,省会石家庄的市民报考驾校开始进入3000元时代。 省会驾校学费普涨二成 随后记者咨询省城多家驾校发现,进入4月份,几大知名驾校均已上调学车费用,据调查,今年普遍上涨了20%以上,其中本地户口C本学费,大众驾校由年前的1900多元涨到2200元,而外地则涨到2980元,育华驾校本地户口由原来的2100元左右涨到2300元,而足利驾校更是由4月5日前的2800元涨到3000元,外地户口则涨至3600元,带领省会学车费用迈进3000元时代。“最近,学费几乎天天在变,差不多每天都涨10元至20元。”裕华区某驾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学费在不断上涨,但报名人数也在迅速增长。“驾照考试难度加大的消息刚出来,就有不少市民闻风过来报名,如今,随着新政规定日渐详细,报名的人也明显增多了。”该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报名人数骤然增多,近期刚报名的学员最早也要排到6月份才能参加理论考试,而日前报名桩考、场内的学员,可能要等到下个月才能参加考试。 “新政”出台、油价上涨或为主因 驾校培训费用不断上涨,驾校方面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油价上涨和新政要求的“考试难度加大”。 据悉,“驾照实际道路考试难度加大”消息一经传出,不少市民担心政策实施后驾校培训费用大幅增长,纷纷前往驾校报名,报名费用随之水涨船高。此外,也有驾校表示,价格上调是受物价上涨所致,早在3月份,足利驾校就发出公告表示,由于物价上涨,导致培训成本增加较大,因此取消原续费60元/课时、70元/课时的标准,自2012年4月1日开始统一调整,其中C1、C2为80元/课时,B2为110元/课时。“虽然具体规定还有没颁布,但是60元一课时的训练时间,无疑会增加教练车的使用时间,在油价上涨的背景下,成本也会大幅上涨。”据一位驾校工作人员介绍,近日我省出台《增强驾驶员管理措施11条》,要求5月1日起,对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增加模拟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增加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同时还要求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这些内容的添加,将大幅提升驾校成本。所以,即使将报考费用上调一二百元,对于驾校来说,除去油费、人工费、硬件设施等成本,利润仍然微薄。”他表示。 省交管局副局长刘彦丽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全省的驾培市场而言,或许更大的冲击还要袭来。据其分析,交管部门正在统计全省驾校的数量和合格率,5月开始逐月公布,合格率低、培训水平差的驾校,或将在这场培训门槛抬升的进程中,被扫地出门,驾照培训市场面临洗牌的机会。 报考驾校警惕违规报名点 记者采访中发现,随着驾培行业迅速发展,驾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驾校和教练员为了多招考生,纷纷在校外开设报名点。尤其是最近受考试难度加大政策影响,部分驾校甚至出现报名满额现象。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培训点和报名点收费低,加上相关利益方要分成,因此个别驾校和教练会采取减少学时等方式,将学习培训时间缩短,学员得不到全面的培训。而除了培训,学员参加考试也将成为一个难题。他表示,现如今就连驾校本身的学员都得排长队等待考试,更别说让报名点的学员过来挤占名额了。 为此,业内专家建议,不要图便宜或练车就近方便误报黑驾校或私人报名点;选择驾校时可向交通运输部门了解驾校情况,也可通过交管部门的网站查询,到正规驾校报名;此外,还要端正心态,认真练车,为自身、为家庭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
公安部日前出台17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教育管理等工作。 影响·驾校 驾校必须完善设施购置教练车 为了适应新措施,驾校必须按照交管机关的要求,改造完善培训场地和设施,购置和改造教练用车,满足新政实施后对学员培训的需要。新政增加了考试科目,也对教练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学员要学习这些知识和本领,教练员首先必须熟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和理论常识。 “新规还对驾校教练员提出了一项特别规定,就是对记满12分的教练员,交管机关将建议运管机关把该教练员清除出培训队伍,取消教练员资格。”这项规定无疑是一个杀手锏,将对教练员产生极强的震慑作用,促使他们牢记自己的身份,提升业务素质。 解读·省交管局 一些驾驶人应急能力不强 省交管局有关人员指出,持有驾驶证的人占全国总人口的六分之一以上。据初步测算,机动车驾驶人仍将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74人死亡、127人受伤,这5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涉及大中型客货 车。这些事故暴露出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不高的问题,特别是驾驶培训多以应试学习和训练为主,一些新驾驶人通过考试后往往不能独立驾车上路。再就是应急处置 能力不强,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不强、经验不足,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加强对驾驶人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已经刻不容缓。 九成致死事故司机都违法 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意识淡薄,各种争道抢行以及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行为普遍。从2011年统计情况看,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行驶占20.1%,闯红灯占7.7%;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超速行驶导致的占14.13%,因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11.26%。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导致的占92.51%。 省交管局有关人员指出,随着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驾驶人管理对象已经由原来特定职业群体转变为普通社会群众,管理性质已经从原来专门的“单位制”管理上升到广泛的社会面管理,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安部出台这些新措施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就是适应汽车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
●核心提示 3月29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全国的加强驾驶人管理17条意见。其中提出,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据京华时报报道,2012年3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针对实践中的改装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医保外的医疗支出是否应该获得赔偿,酒店代客泊车、机动车陪练、试驾等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保险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醉驾毒驾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驾驶人未 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自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追偿权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解读 北京东城法院保险专案法官王磊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 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在实践中,对于醉酒等情况下造成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也存在一定争议。因此,此前,有些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倾向于判决认定保险公司仅承担垫付责任,垫付责任以外的不予赔偿。 王磊说,保险公司承担的垫付抢救费用是1万元,而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12.2万元,该条款有利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利。但他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赔偿责任限额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垫付抢救责任不太一致,有待于进一步明确,比如这个赔偿责任限额是否包括伤残赔偿 金。 改装车辆 在交强险范围内获赔 条款 被保险机动车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以及影响保险费增加情形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请求投保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 王磊称,此前在审理改装车、加装车的事故理赔案件时,保险公司将其视为免责情形。这个条款明确规定这种情形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个条款将机动车改装、加装等与保险风险联系得更加合理。 免费搭车 被搭乘方可减轻责任 条款 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解读 王磊法官说,条款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免费载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人身损害的,如驾驶员有过错,应当赔偿但可适当减轻责任。搭车人有过错的,应减轻驾驶 员的责任。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对免费搭车行为的鼓励。比如,在社会生活中,司机会经常遇到路边受伤或需要帮助的搭车人,这个条款的规定鼓励司机见义勇为免费 搭乘,有利于社会关系的调整。 机动车相撞 可依公平原则定责 条款方案一 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和原因力等因素能够合理分开各自造成的损害,由各赔偿义务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合理分开各自造成的损害的,应区分不同情况,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责任。 方案二 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和原因力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规定。 解读 王磊法官说,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是两人以上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涉及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划分上,对比这两个方案,区别在于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在没有优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来明确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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