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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颁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新闻媒体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一些问题的热议,特别是新规驾考通过率刚开始曾出现普遍偏低的问题,成为了广大学员和驾培企业及各归口部门研讨应对的焦点。3月7日,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方采访,了解该问题的应对进展情况。
通过率普遍回升
根据江西南昌市车管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自2月份开始南昌市各驾校考生科目一通过率普遍在80%以上。科目二考试通过率前40名排名统计显示,总参考人数是9116人,及格人数为4639人,不及格人数为4477人,平均通过率为50.89%。排名首位的是南昌驾训中心(南昌驾校),通过率69.31%。其次是白云驾校,通过率为64.6%。排名第三是蓝天驾校,通过率63.15%。第40名的是昌大驾校,通过率为23.81%。第40名以后的其他驾校及社会人员参考总人数是555人,通过率为37.12%。科目三考试平均通过率则达53.66%。以上数据显示,新规驾考通过率已普遍回升。
各驾校应对举措
举措1:转变教学模式进行制度完善。
南昌驾校校长陈建武:加强教练员再教育并严格考核上岗制,特别是增设三个科目的理论培训和模拟操作辅导,实施多轨制专业教学,突显理论与实践并重;推行培训体制多样化、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增设日常班,夜训班等。
交院驾校校长徐济宣:我们采用了人民交通出版社根据新规教学大纲修订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为辅助教材,让学生多了解发动机与汽车运行方向之间的原理,加强S形路段练习,杜绝与黄牛打交道。同时还实行了学生回访制度,凡是被学生投诉的教练,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赣江驾校校长贺珍:就是按照新大纲的要求在教学上多花时间,让学生和教练多接触多学习多摸索。
举措2:加强驾校建设倡导行业公平廉洁。
金领驾校校长汤金辉:加强教练员新规培训,增加教练数量,增加学员学时;增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模式;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场地规模;实行有效学时的工资薪酬制度,学员每课时结束后,直接对教练员的服务进行评定,如服务不满意,驾校将取消教练员该时段的工资报酬。同时,也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协会及全社会积极倡导公平正义,增强新规驾考的科学、透明、公平,防止驾培行业垄断性趋势。应实行驾校和考场分离的制度,即有驾校的不能办考场,有考场的不能办驾校,或者针对有考场的驾校实行交叉异场考试的模式,这样才能逐渐使驾考新规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公平。
白云驾校校长杨光:主要是对教练员队伍进行脱产式再教育再培训,也得益于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引导。其次是对学员进行心理适应性教育,消除怯考阴影。杨光还表示,希望整个行业发展更趋廉洁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江西省交警总队:做好考务考备工作
省公安交警总队车管处钱警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颁布实施后,省交警总队做了大量的积极宣贯应对工作,并组织全省车管所开展了各项宣贯会议。为使全省交通参与者更好地理解新部令的相关规定,省总队翻印了《公安部第123、124号一百问》向社会和全省车管部门派发,供广大交通参与者学习参考。同时,为确保驾考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省总队按新规要求正对全省共40个考场进行改造,已完成改造36个考场,剩余4个考场不久将改造完工。
针对新规驾考中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钱警官对此作了以下几点重要说明和提醒:
一、新规驾考的显著变化,主要是增强了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部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即能独立驾车上路和提高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具体请到各车管所领取《公安部第123、124号一百问》参阅)。
二、新规实行后,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驾驶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经驾校培训的学员要根据新的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学习,达到规定学时后方可报考。各驾校也应按照新的培训教学大纲调整教学,帮助学员尽快适应考试新规。
三、为避免学员大量积压,确保学员有足够的培训学时,交通运管部门对各驾校的培训能力按照训练场地面积、教练数量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估核定,目前全省各驾校每台教练车核定为每月可培训人数为6-8人的额度,公安交警部门也是按照核定的培训额度受理各驾校报考人数。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学员,选择驾校学车时,要根据驾校规模和学员积压等情况合理进行选择,避免长时间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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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5日,金丽温高速金华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307与一辆温州牌照的相撞,两车均损失惨重。交警调查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没多久,劳斯莱斯车主金先生到上海定损,4S店给出的折后维修价是240多万元。
天价维修费不但吓坏了标致车主,也吓坏了两车的保险公司,它们都给出理由拒赔。无奈之下,去年7月,金先生将自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先行赔付(本报曾进行连续报道)。
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劳斯莱斯投保公司,需赔付159万元。
双方的维修费估价差100万
标致车主拒绝认帐
这起事故发生后,两车的保险公司都傻眼了。
金先生的劳斯莱斯价值490万元,事故前一个月,他刚刚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一年,包括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12个险种。
虽然总保费达到了十多万元,但相对于240万的维修费,仍是天壤之别。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告诉金先生,由于事故是同等责任,它们只能承担一半的维修费,标致307的车主方先生必须赔偿一半损失。
另一方面,标致307的投保公司根据保单,即便足额赔付,也只有50.2万元,剩下的70万元需要车主方先生自掏腰包。
方先生说,自己和妻子每月工资加起来只有8000元,这笔巨款赔不出来,同时,他也自己找了一家维修点询价,结果比金先生的报价少了100万。因此,他拒绝在自家标致307的事故定损单上签字。
互赔行不通,太平洋保险公司也以方先生不肯签字为由,拒绝向金先生的劳斯莱斯出具定损单。
车主状告自家保险公司
要求先行赔付
谁都不愿出钱的僵局,转眼就持续了几个月。期间,金先生自掏腰包,将受损的劳斯莱斯修好,并于转卖给了他人。
不过,自己的钱还是要拿回来的。去年7月,金先生将之前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40万余元维修费和利息。
温州鹿城法院认为,虽然劳斯莱斯已经卖掉了,但事故发生时,这辆车还在金先生名下,也在保单的合约期内,因此受理了此案。
由于金先生不肯透露具体的维修金额,法院依照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申请,委托温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对劳斯莱斯的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出来的维修费为180多万元。
法庭判赔159万,两车各半
这个让标致车主省了50万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金先生159万余元。
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为什么和评估出来的费用有20万的差距?
原来,虽然金先生的车购买价是490万,但投保时他只保了398万,在计算了车辆折旧后,法院认定金先生属于不足额投保。
根据保险限额与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的计算公示,法院得出了159万余元的结论。
法院认为,虽然这起事故是同等责任,但根据法律,太平洋保险公司不应当以此为由,拒绝向投保人金先生赔偿。不过,金先生提出的利息要求,法院没有支持。
这个判决下来后,按照保险法规定,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全额赔付159万元维修费后,可以取得“代为求偿权”,向标致307车主方先生及其保险公司,追偿一半的费用。
看来,这起“豪车撞不起”的官司,还要继续打,不过,让标致车主稍感安慰的是,现在,他自己只要掏20多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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