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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二科三,为何教练不让长时间练车》由石家庄学车网小编2024年4月20号整理。不少学员发现,教练在安排科二科三练车时,并不主张长时间连续练习,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但教练这样做其实都是有理由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白,驾驶技能的学习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时间的积累、技能的打磨和心态的调适。而长时间连续练车,虽然看似能够提高练习效率,但实则存在诸多弊端。1、容易导致疲劳驾驶,驾驶是一项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活动,长时间保持这种状态会使大脑和身体感到疲劳。疲劳驾驶不仅会影响练车效果,还可能增加事故风险。2、容易让学员产生厌倦心理,驾驶技能的学习需要耐心和毅力,但长时间的重复练习可能会让学员感到枯燥无味,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会影响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还可能导致学习效果下降。有时候,减少练车时间并不意味着降低学习效果,反而可能是为了让学员更好地吸收和消化所学知识。那么,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练车时间呢?以下是一些建议:1、合理安排每日练车时长:根据自身情况,每天练车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建议控制在1-2小时之内。这样既可以保证练习效果,又能避免过度疲劳。2、注重练车质量而非数量:练车过程中,要注重对每一个动作的细节把握和技巧的掌握,而不是简单地追求练车时长。只有真正掌握了驾驶技能,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3、保持良好的心态:驾驶技能的学习需要耐心和毅力,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并取得进步。各位同学可以开始有意识地按照上学时间有规律地作息,提前适应开学时间。文章来源互联网。石家庄驾校报名电话:0311-80801909!报名选驾校免费咨询,学车考驾照全程指导,通过石家庄学车网 选择石家庄驾校享团报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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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分查询
驾照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果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09年9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时止。
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的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 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驾照扣分细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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