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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预约
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e.122.gov.cn/)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
二、确认预约成功
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后,注意查看短信通知,并在网上及时查询预约受理状态,确保预约成功。
三、分科缴费
确认预约成功后,可以直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相关考试费用的缴纳,并且可以分科进行缴纳。缴费信息将实时网上传输至考试系统。
四、缴费成功,参加考试
为保证系统升级期间,学员可以正常参加驾驶人考试,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同邮储银行协商,8月20日,石家庄市及各县邮储网点均正常营业,可以正常办理驾考缴费业务。
石家庄驾校提醒:至邮储银行缴费时,仅需提供参加考试驾驶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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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男子覃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105国道白石路段时发现身后有警车时,立即加速逃跑。三乡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截停嫌疑车辆检查时,发现覃某原来无证驾车。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三乡交警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105国道白石路段巡逻。一名驾驶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的男子发现车身后的警车时,突然加速往三乡镇文昌路方向前行。这一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截停车辆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车男子竟置之不理。在民警再三告知不出示证件将依法暂扣车辆后,当事男子突然慌了神,赶紧拿出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交给民警检查。民警查看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当事男子覃某最后只得承认自己没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在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民警发现桂K50763号牌小型客车左前轮已经磨损成“光头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即指出了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规定,覃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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