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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时候车灯有哪些提醒的意思?这些驾校的师傅们可没教,但学点还是很有用的。以下我们特别为大家介绍几种常用的汽车灯语,便于车友驾车过程中使用。 绿灯亮后前车不走 灯语:大灯闪一下 在十字路口等车,当绿灯亮时,有时候会遇到前车纹丝不动的情况。这时,后车通常都会采取一点措施给对方一点提示。有人会狂按喇叭,然而这种烦躁的催促不仅丢了风度,还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遇到这种情况时,狂按喇叭显然不是合适的做法,我们可以用闪大灯的方式代替粗暴的按喇叭。大灯闪一下,前车通常就能意识到,如果还没有动静就再闪一下,切忌连续闪大灯,这样对人是不尊重的,容易引起前车驾驶员的逆反情绪。 夜晚遭遇强灯闪眼 灯语:两下大灯提醒, 亮双跳表示不满 晚上开车,大家最头痛的事情就是遇到远光灯一开到底的家伙,这种会车时不切换灯光的行为在夜间开车过程中屡见不鲜。其实晚上在市区开车,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没必要把大灯开得雪亮。而在路面照明不是很理想的路段,大灯一开到底更是诱发车祸的重要因素。 遇到来车一直开大灯怎么办?也许很多车友都会采取“以牙还牙”的办法,相互打起大灯。这种方式显然不妥。强光闪眼,很可能是对方忘了关远光灯,车友们可以在交会前的一段距离闪两下大灯,提醒对方会车时要切换灯光。如果对方无动于衷,车友可以亮起双跳灯以表示不满,告诉对方“您闪着我了,请切换近光灯”。 遇到车辆要并道 灯语:大灯一闪“同意”,大灯连闪“拒绝” 在高架或者高速公路,经常会遇到车道并道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车与车之间如果沟通不理想,很可能会引起擦碰事故。 在并道或者车流交汇的路段,相互抢道是很危险的,需要并道的车子绝对不能直接强行变道。 遇到并道或者车辆交替通行路段,变道车首先会提前打开转向灯,在车流交汇处稍等,告诉后车“我能变道吗?”后车要是同意,就放慢车速,并闪一下大灯,表示“同意变道”;如果不方便,就连闪几下大灯,表示“不行,我不同意”。 发现邻车有问题 灯语:大灯闪三下 有的车子车门没关好,有的车子一只轮胎的胎压明显不足……在路上开车,当你恰巧看到其他车子出现问题时,可以用灯语告诉车主――向前车连续闪三下大灯,等前车驾驶员注意到灯光时再闪三下大灯。当然如果有人向你闪三下大灯,你也要引起注意,也许你的车子出了什么问题,后车正给你善意的提醒。 后车跟车太近 车语:阶段性亮亮刹车灯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是避免事故的有效方法,但有时候有的人喜欢跟车开高速,而且保持的距离比较近,遇到这种情况,前车就要想办法给后车一点警告,告诉后车不要紧跟着自己,这时就要用到刹车灯。 在高速路上,在后车距离前车太近的时候,前车司机可轻踩刹车,提示后车“您离我太近了,应该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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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昨发布2012年度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情况分析报告
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邹群英)市第二人民法院昨日发布2012年度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称,行人、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者最容易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死亡,超过八成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死者均来自上述人群。此外,报告还分析,虎门、长安、厚街等经济强镇发生涉及一人死亡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最多,而晚上9点到10点更是造成死亡交通事故最集中的时间。
特点一:
晚上9点死亡事故最多
据统计,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去年受理涉及死亡一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108件,发生在21点(21:00~21:59)的事故件数最多,发生在6点(6:00~6:59)的最少,分别为12件和0件,而21点至23点和16点~18点事故最为集中,分别达到22件和21件。
特点二:
经济强镇最多重大车祸
东莞第二法院所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地为该院所管辖的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六镇以及由太平高速交警大队所处理的高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地构成方面,重大事故件数最多为大朗、虎门、长安、厚街等经济强镇。
特点三:
行人死亡比率最高
据统计,在重大交通事故死亡的111人中,行人有34名,成为重大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人群。骑自行车者和骑摩托车者紧随其后,分别有30人和28人,三者加起来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82.88%。小轿车、货车、客车、牵引车等机动车的死亡率较低,仅一成多。
此外,死者中10岁以下的幼儿8人,60岁以上的老人8人,最为集中的年龄段为31~40周岁,为37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点四:
近七成为双方都有责任
对于以上120辆被告方责任车辆的驾驶者,最终确认的在重大事故中应当承担全责的35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共计82人,分别为主要责任23人、同等责任28人、次要责任31人,无法认定责任的3人。
相对的,死者方除作为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的乘客无责任外,其他一般与被告方的事故责任相当。
分析
驾车撞人后 逃逸负刑责
报告分析,机动车撞击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后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同时可能含有无证驾驶、车辆技术机件不合格等原因,该类事故超过20件。
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卓林提醒: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人自行车违规 被撞也担责
报告分析,行人未按规定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且没有下车推行,在设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或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边行驶等,都是典型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方原因。
法官提醒,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横过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
酒驾摩托车 同样是犯罪
报告分析,所有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均为无牌(套牌、伪造牌照)、无证、无年审、无保险,驾驶者及乘坐人员未戴头盔,车辆大多存在机件不合格或为报废车辆,且驾驶人员大多有酒驾、毒驾;逆行、超速等行为。
法官提醒,摩托车相对其他机动车来说,对于交通事故的抵御能力较弱,因此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幼童遇车祸 家长难免责
报告分析,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10岁以下的幼儿和儿童达8人,其中3岁以下的6人,有5个3岁以下的小孩均是由于家人疏于看管,在小卖店外的道路上玩耍,遇到机动车在起步、倒车或正常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通行,导致撞倒并碾压小孩。
法官提醒,机动车倒车过程中碰撞、碾压幼儿的事故屡屡发生,且多发生在居民密集居住、生活区。车主在小区行车,要察明车后情况,确保安全后倒车。幼儿的监护人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家长在小区看管好小孩,以免悲剧发生。
未取得驾照肇事逃逸
9人终生不得申领驾照
本报讯 (记者代希奎 通讯员阎海滨)无证驾驶在开车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今年以来截至昨日,东莞有9名无证驾驶者受到了这样的处罚。
3月18日19时45分左右,周某驾驶货车从沙角往虎门镇区行驶时,与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死亡。肇事后,周某在送许某到医院抢救后弃车逃逸。于4月25日到虎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调查当事人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周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逃逸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周某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由于周某未取得驾驶证,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周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已经构成犯罪,将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东莞交警部门对其作出了终生不得申领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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